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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设立敬老金帐户是对的,初衷也是好的。但现在这种扣员工10%的工资作为敬老金来源是不对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没有法理依据。员工劳动所得,企业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你不经员工本人同意,我的钱我做不了主,我的钱我不能消费你替我给人花,就扣掉了10%的工钱,不论你将扣下的钱作什么用都涉嫌违法。
二是不合情难以发挥作用。一个企业的员工家庭条件各有不同,有的父母生活宽裕条件好不需要孩子们的钱;有员工父母就同自己在一起共同生活;有员工因特殊原因父母不在世;有员工不养活父母但承担兄妹生活来源,员工人人都扣10%进敬老帐户,你这样做,员工能满意吗
三是难以双赢,得不偿失啊。10%是不小的数目,你把这么大一笔工钱扣下给员工父母,由于员工思想意识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丧失,你赢得干活人的父母,却失去干活人,企业能很好地发展吗?
四是有作秀之嫌。左口袋钱放在右口袋,用扣下员工自己的工钱强迫员工行孝,明人眼里都能看出,这是企业在作秀。因为员工敬老行孝,不可能都给钱,各有各的孝道各有各的敬法,有的工作忙,给老人钱或顾人;有的出力,多看看老人,给予生活上的关照;有的条件好一同生活,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你扣钱不是多此一举吗?
五是被孝敬致员工难接受。我的父母我敬孝,而且相信只要生活好一点,没有员工不尽孝的。如果,他要真不孝顺,还会把钱要回来。而你扣钱带行敬老,让员面子难堪,对父母 “我再给钱吧,确实没钱了,不给吧,不知情的老辈们会笑话。”
六是引导教育效果不好。企业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引导教育80后的员工克制消费、尊老敬老,但并未能如愿,造成月光族、啃老族的原因是多重的,有商家、社会、家庭、个人等,你扣下来,他正是结婚成家创业之时,父母一心疼又汇给他,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父母亲就是这样的。
设立敬老帐户,无可非议,应该将员工个人季度奖、年终奖、科技奖、先进劳模奖等的1%至2%入敬老帐户,这样员工也没负担,父母在分享孩子成功快乐同时多了一笔养老钱,企业也避免作秀之嫌,一举三得多好呀!另外企业通过经常举办读《弟子经》、书画比赛,即营造了孝文化,打造企业精神支柱,又可将奖励的钱入敬老帐户,何乐而不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