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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企业抱葫芦,《工资条例》难成瓢?

发表于 2011-8-27 10:33: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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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被推后。据称,在《工资条例》草案中,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遭到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反对,而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
   在物价连续攀升,民众购买力不断被压缩的语境下,增长工资或者说增加工薪阶层的收入,已经成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必要,但是,我们看到“政府有想法,企业不给力”,酝酿了三年的《工资条例》至今没有一个结果,不难看出有些时候“皇帝急了,太监不急”一样办不成事。
   尽管从表面上来看,提高工资待遇,一来能够增加工人的收入,从而激发工人的工作热情,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工人和企业的收入也都会随之增长。二来老百姓手中有钱了,市场消费也就带动起来了。然而,事实上这个旨在保障工资收入的条例,并没有想象当中的大受欢迎。
   首先,增长的潜力决定了工资的增幅。简而言之,就是在工人和企业之间,存在着一个无形的杠杆,它决定着生产力、工人工资和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工人要提高工资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收入增加,但是,这些并不是单纯依靠工人的劳动能够实现的,更需要企业让利加上政府减税。
   其次,企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方式不可取。我们固然不能排除有些企业愿意提高工人的工资水平,但是,地球人都知道企业要想保障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就只能在材料成本和工人工资上做手脚。试想,我们让这样的利益攸关方,参与《工资条例》的制定,其行为与与虎谋皮何异?
   行笔至此,笔者联想到今日《贵州商报》的一篇报道,说是8月21日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2011年服务贵阳市工业园区大型人才招聘暨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聘洽谈会”上,因为企业开出的待遇普遍偏低,众多的求职者兴趣不大,其中老干妈计划招聘400人,却只有一个人前来报名,应该这是低工资带来的一个冷幽默。
   要知道在物价高企,生活压力倍增的现实环境下,大多数人都想拥有一个可以工作的平台,享有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但是如果给出的工资待遇过低,即便曾经占据选人优势的企业,也难免会被自己开出的低工资出卖掉。
   所以,面对雷声很响,雨点很小的《工资条例》三年之痒,也许广大工人早已经望眼欲穿,但是如果仅仅只是停留在制度设计的美好上面,或者各方权益的纠结当中,那么老干妈今天所遇到的招聘难题,恐怕就诸多企业明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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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11:28:57 | 查看全部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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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01:03:08 | 查看全部
   的确难成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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