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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 工资条例是实现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坚强保障

发表于 2011-8-29 18:53: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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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而工资条例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无疑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体制、行业、身份、性别等因素的差别而引起职工的工资收入的多寡,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无疑也是占有绝大多数份额的普通劳动者期盼已久的福利。
     长期承受同工不同酬伤害下的广大普通劳动者想不明白: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咋收入差距这么大呢?在不公、不平、不正的背面,则隐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首先,在市场经济浪潮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大多数企业的目标,而同工同酬必将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这也正是现如今缺乏核心竞争力而长期处于低价值、低利润、低回报的企业在经济疲软,发展前景不明的现状中竭力回避的;其次,虽说报刊上大肆宣传出现民工荒的新闻,但就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人口红利并未消失,涌现的大量的失业和未就业的学生就是最好证明。这就注定了在大多数“选择”与“被选择”这到选择题上,沦为被选者的大多数总是劳方。而这场实力悬殊的较量中,劳方失去的不仅仅是胜利,更多的还有话语权、参与权、决定权等相关权利。再其次,在政府面对发展压力以及上级严酷的政绩考核,往往出于保增长、推经济、重政绩的考虑,而对侵害员工基本权益的行为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策略,从而导致员工的正常权益长期被忽视。而一部保障了大多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资条例》争议了三年迟迟难以出台,也着实说明了以上几点,反映出体制僵硬的问题。
      而面对僵硬体制积重难返情况下,要想在最快速度内实现同工同酬,成为波及大多数劳动者保障其合法的权益,难道就没有一条确实可行之路吗?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实行的是依法治国。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法可依是重要前提,也只有立了法才能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颁布《工资条例》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建立起违法的高压线,对企业及企业经营者进行警示。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下,在社会文明民主建设的不断推动下,执行乏力的现状会得到进一步改善,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
     然而一棵好的种子,要想生根、发芽、抽枝、开花、结果,需要的不仅仅只是土壤与肥料,还要有阳光与雨水。“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而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讲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所谓的土壤与肥料,是指政府应该在企业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给予企业各种政策、渠道、技术的支持,鼓励其自主创新,开发有高附加值产品,帮助其发展、壮大;阳光与雨水,指的是在实现同工同酬的过程中,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兼顾到各种中小企业、私企的合理需求与利益,给予他们以央企、国企、事业单位般同等国民待遇,享受到各项福利、税收、方针、政策的优惠,促使其健康长远的发展。毕竟企业生存下去了,员工才能就业,才能谈同工同酬。
    我们经常听到有的人抱怨好事难办,不好办之类的话,然而能把难办的好事办好,办实,这不但体现了执政者及执政的能力与毅力,更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决心。我们满怀期待,期待《工资条例》早一天颁布,期待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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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18:54:18 | 查看全部
还是要积极乐观一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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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9:32:50 | 查看全部
写的真是不错啊!俊红的事评越来越耐读耐看了,祝贺俊红,多写事评,让更多的老师都来关注事评,写好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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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20:05:38 | 查看全部
谢谢初哥的鼓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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