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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出台劳模工匠评选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政治经济待遇

发表于 2024-11-15 08:03: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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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出台劳模工匠评选服务管理办法
明确劳模工匠政治经济待遇和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形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15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 李静楠 通讯员马芳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市政府颁布《吴忠市劳模工匠评选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吴忠市开展劳模工匠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和规范的指导。

《办法》详细规定了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工匠评选的组织机构、届期时间、参评人员范围、基本条件、评选原则和程序。同时,明确规定了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工匠可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其中包括发放1万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金奖励,每年为劳模工匠发放800元春节慰问金,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和疗休养,以及为去世的劳模工匠亲属发放2000元慰问金,为生病住院的劳模工匠发放1000元慰问金等,进一步提升劳模工匠的社会地位和获得感。

在服务管理方面,《办法》指出,吴忠市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关心关爱劳模工匠,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劳模工匠的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等工作,并组织劳模工匠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办法》鼓励劳模工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投身创新实践,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此外,《办法》还对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工匠的日常管理原则、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及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形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荣誉称号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维护劳模工匠的荣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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