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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应急预案要少些“拿来主义”

发表于 2024-11-17 19:18: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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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承木
近日,笔者前往某金属容器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照搬照抄现象严重。如企业应急预案中有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应急救援方案。而笔者所在地区是平原地区,方圆数百里根本没有山,何来泥石流、山体滑坡?
由此笔者心生疑问,该内容是如何“凭空出现”的?待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询问得知,该制度是企业安环部工作人员根据其他企业的应急预案套改的。在制度审核环节,也无人严加把关,最终出现这一“驴唇不对马嘴”、让人哭笑不得的低级错误。
这一现象并非个例。笔者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尤其是新建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喜欢奉行“拿来主义”,照抄照搬别的企业现成模板,简单换换单位名称,换皮不换骨;有的则完全委托给中介机构或几个专家,自己完全不参与。照搬照抄问题为何屡屡出现?究其原因,一是不走心,对工作敷衍了事,觉得企业应急预案大同小异,所以图省事、走捷径;二是不专业,业务能力欠缺,所以向同行借、从网上找、找AI(人工智能)或写手代写,不管好孬,拿来就用;三是心存侥幸,如不少人认为应急预案中的事情不会发生,编写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就是为了应付检查,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这种不加修改、拿来就用的应急预案完全经不起推敲,甚至与企业所处行业、环境、经营、人力、设备、原料、工艺等实际情况严重脱节,难以发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作用,给企业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带来不少麻烦,更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应该引起警惕。
“凡物莫不相异”。应急预案应是企业依照所处行业领域、风险类别、生产设施设备、工作性质等量身定做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进而依托其防范事故和减少风险,培养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
诚然,成熟的应急预案制度可以作为范例参考,但一味抱有“天下秀才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的错误思想,只会异化为形式主义。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应急预案自然应因企因岗而异。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借鉴已有制度,参考其基本框架和思路,无可厚非,但具体内容须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系统策划、严格审批。同时,要加强应急预案运行的监控,定期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始终保持合理性、适宜性和科学性,最大程度地控制风险隐患,将危害降到最小。
对那些新建企业负责人来说,他们虽想制定应急预案,但由于缺乏风险防范经验,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借鉴”其他企业。这时,相关执法部门应主动上前,提供更多的支持指导,包括帮助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辨识作业环节中的各类风险、明晰责任主体、规范操作流程等。必要时还可邀请一些应急预案较完善的企业负责人,来新建企业传授经验,推动相关制度在新生企业落地生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应急预案是保证自身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预案编写要量体裁衣,要让员工积极参与,以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员工自主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动态修订预案内容,确保真正管用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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