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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想说爱你不容易
据报道,因近日有消息称《工资条例》将继续难产,人民网记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求证传言真伪,后者表示不便细说。而其他参与过《工资条例》调研和内部讨论的专家向记者证实,这部攸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规至今仍有一些基本争议悬而未决。
同工同酬这句话对于我们的耳朵来说是一战也不陌生,很多年前我们就听说过了。不过,到底什么叫做同工同酬?按照《劳动法》的定义,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这本来是很自然与浅显的道理,也是从实质上打破性别、年龄、民族、区域、身份的人为差别,实现人人平等的基本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面对现实,我们又不得不感叹一声:同工同酬,想说爱你不容易!
首先,要将同工同酬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就会遇到巨大的重重阻力。道理很简单,实现同工同酬,对于那些现有制度下的利益受损者而言,自然是日思夜想的天大好事,并且会竭尽全力来促成它的早日实现。但是那些现有制度既得利益者的所习惯了的额外利益将会由于同工同酬的实现而不复存在,如此的美味蛋糕,他们岂能轻易放弃?当然要想方设法进行反对,阻止它的实现。这就形成了一种要求从立法上确保同工同酬的呼声与阻止以立法的形式来要求实现同工同酬的两种力量的拉锯局面。拉锯的双方主要是以自身利益作为立场选择标准的,从实际的情形来看,双方的力量对比又是很悬殊的,那些强烈支持以立法的形式来确保同工同酬所形成的一方,虽然拥有众多的人数,可是却又恰恰不是力量强大的一方,而是力量明显不足的一方。因为这里的拉锯绝不是人多力量大的拉锯,而是要看各自所占据的地位、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所能够产生的影响力等等,在这些最关键的力量集中地,那些坚决反对同工同酬的一方,可谓将优势占尽,他们一个人所发出的声音,比千百个对方人员所发出的声音都要强大得多,有力得多,有影响得多,如此的对比,其实根本就是一种不用PK,就已经有了结果的拉锯,这一点,早在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已联合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多家部门和组织开始起草这部法规。但三年已过,仍然处于难产中就是最好的证据。
其次,即便有一天同工同酬从立法的难产中走出来,执行难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同工同酬立法的难产,相信不会一直延续下去,在将来的某一天,立法的问题是必然能够得到解决的。然而,那也不值得那些渴望早日享受同工同酬阳光的人狂欢。因为按照我们的经验,按照我们对许多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大打折扣与执行难就可以很容易推断,即使是到了那一天,要让同工同酬从一纸法律规定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让那些被同工不同酬的受害者真正沐浴在同工同酬的阳光中,其中的道路,肯定比立法之路要漫长得多。这只要是中国人,都知道得十分清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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