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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维权有渠道 诉求有回应

发表于 2024-11-21 14:35: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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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人报》(2024年11月21日 第A2版)
  本报讯 (通讯员 司志雷 孙梦菲)近日,淄博市淄川区职工田女士将一面写有“维护公平 捍卫正义”的锦旗送到区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对区总工会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表示感谢。
  据介绍,田女士是淄川区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经单位招工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今年3月份离职后,因举证困难,向该公司索要经济补偿未果。淄川区总工会在了解该职工符合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条件后,立即指派签约律师为该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服务。受理期间,援助律师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委多次沟通、协调。经过不懈努力,促成双方和解,用人单位除结清职工剩余工资9000元,并支付补偿社保损失、经济补偿金。对此,田女士很满意。
  近年来,淄川区总工会通过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畅通职工维权渠道、建强法律服务队伍、创新法律服务手段等多种方式,参与劳动领域风险排查和劳动争议纠纷预防调处。
  为做好职工维权,区总工会先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形式配齐配强工会法律顾问团和专兼职调解员队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签约专业化律师维权队伍,在鲁川律师事务所设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淄川区劳动维权一体化服务中心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岗,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劳动争议三方联调”“工会+法院”诉调对接、“劳动仲裁+工会”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职工维权有渠道、诉求有回应、服务有效果。
  此外,淄川区总工会增强维权实效,还构建了全区“大维权”工作格局。联合区人社局打造一站式职工维权中心,设立9处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截至目前,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等服务300余人次,累计为职工挽回损失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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