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23|回复: 0

安徽拟以“1+N”模式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

发表于 2024-11-25 09:21: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22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陈华)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到2025年底,安徽将建成100个左右的公益性零工市场,同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零工驿站。

根据《指引》,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原则上常住人口达10万人的城区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零工市场。各地可结合辖区内零工集聚地点、零工日常流动规模、零工和用工主体需求及便利度等实际情况,以“1+N”(1个零工市场加N个零工驿站)模式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

常住人口不足10万人的城区,可依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或通过就近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设施等方式,建设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

在规划功能上,《指引》提出,零工市场要具备对接洽谈、遮风避雨、防暑防寒等基础功能。其中,综合服务区须提供求职用工登记、技能培训、劳动维权、政策咨询等服务,零工待工区须提供劳务交易洽谈、求职用工信息发布、休息等候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设置提供餐饮、便利售卖、工具借用寄存等服务的生活服务区。

根据《指引》,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建设零工市场的,要设立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设施,为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洽谈提供免费场地;新建或改造的零工市场,要明确建设(改造)、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责任主体,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更好满足零工人员和市场主体求职招聘需要。各地建成运行的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应具有显著的统一名称标识。

《指引》还强调,优化公益性零工市场的服务供给。除了为劳动者和用工主体提供求职登记、招工用工岗位发布、职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公益性零工市场还将定期举办灵活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现场提供零工或长期岗位,引导零工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接受就业帮扶服务,开展“订单式”“菜单式”等培训,定期发布零工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等信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