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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护理假”重在落到实处

发表于 2024-12-17 16:12: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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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带薪护理假”重在落到实处

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出台了“带薪护理假”的相关规定。

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申请20天,非独生子女最多10天,用人单位不得减扣奖补。(据12月14日《西安日报》)

无独有偶,南通市近日发布公告,《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规定,老年人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带薪护理假。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97亿、占总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7亿、占总人口的15.4%。按国际有关标准,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地方性的养老政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益探索。“带薪护理假”的提出,有助于化解年轻人“一边是工作,一边是父母”的矛盾,也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和保障。关键在于,如何将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在专业养老机构尚未大面积普及的背景下,居家养老不仅是一种政策性方向,而且也是多数老年人的实际选择。在此过程中,子女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果说“带薪护理假”为此敞开了方便之门,制度善意能否惠及千家万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看法和做法。只有让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其中,才能避免制度善意成为镜花水月。因此,不妨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以此来激发用人单位的参与热情,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

对于劳动者来说,休假永远是个引人关注的话题。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让不让员工休假同样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在设置“带薪护理假”的时候,如果不能完善相关的政策配套,制度善意难免会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为养老减负需要为家庭赋能,“带薪护理假”释放出了一种令人向往的积极信号。如何在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利益之间达成一致,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决策智慧与行动能力。(赵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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