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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旺苍4名党员干部因网络不当言论被追责

发表于 2025-1-22 19:19: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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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元1月22日电 (苗志勇)22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近期,该县白水镇、木门镇、三江镇、黄洋镇4名党员干部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导致出现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案例一:2024年12月8日,白水镇解放村干部彭某某在其社交软件上发表不当言论,导致出现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被严肃追责和处理。

  案例二:2024年12月26日凌晨,木门镇干部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导致出现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被严肃追责和处理。

  案例三:2024年12月28日中午,三江镇桃红村干部何某某在社交平台跟帖发布不当言论,导致出现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被严肃追责和处理。

  案例四:2024年12月28日中午,黄洋镇干部蒋某某妻子使用其手机在社交平台跟帖发布不当言论,导致出现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蒋某某对家属失管失教,被严肃追责和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坚守原则和底线,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得在网络空间转载或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提醒、正面引导和督促管理,自觉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言行,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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