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5|回复: 0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抵制餐饮浪费

发表于 2025-1-26 07:32: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光明日报北京1月25日电(记者王海磬)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抵制餐饮浪费、过度包装、“特供”“专供”“内供”等酒品,做到春节消费不踩坑。
  中消协表示,春节是欢聚团圆的日子,不应成为餐饮浪费的重灾区‌。所谓“年年有余”是指每年仓有余粮、库有余钱,不是为了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而营造“剩宴”。在佳节欢聚时刻,消费者要继续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做到理性消费、文明餐饮。
  中消协指出,商品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被迫承担了不必要的支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通过种种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带来所谓的仪式感消费,不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共同抵制。
  春节期间亲朋聚会难免会饮酒,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注意饮酒安全的同时,还要避免落入假酒圈套。警惕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不法分子采用成本低廉的白酒灌装而成,通过“精美”的包装、编造营销话术,打着所谓“特供”的幌子来诱导消费者,不仅价格虚高,还可能损害饮酒人的身体健康。
  此外,临近春节,不少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作为送给长辈的过节礼物。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
  《光明日报》(2025年01月26日 03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