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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桂花飘香的时节,每年的这个时候,当闻到了这淡淡的桂花香,望着天上的月牙般的月亮日渐丰满,所有外出的人都意识到:中秋佳节就要来临了,该回家一家人团聚了,享受人月两团圆欢乐,共同吃月饼赏明月。对于有着源远流长历史的中秋节而言,月饼不仅仅代表的是一种食品,更是一种文明符号,象征着中华民族史上最璀璨夺目的家文化。
而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9月9号公布8月份经济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6.2%,食品价格上涨13.4%。有关报纸报道,在我国部分城市由于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涨,月饼价格上涨达到20%以上,而这组数据背后意味着:许多低收入家庭,可能要改变多年的“吃月饼赏明月”的习俗,尽量少吃月饼,或是不吃月饼了。
还好在职工工资跑不赢GDP,涨不过CPI的前提下,有部分企业及时发扬为人民服务的风格,为广大职工发福利月饼,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民众吃不起月饼的困境,让民众有着一家人坐在一起,看皎洁的明月,吃着香甜的月饼愉快过中秋的可能。然而,伴随着新个税的九月份开始实施,在中秋节来临之际,一个老的“月饼税的征收”的话题,又变成广大人民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鉴于月饼背后代表有着丰富内涵的亲情文化、关爱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有着广泛群众基础,这次平时在默默辛勤工作的国家税收部门引起了民众热切的关注,由幕后华丽的转至台前,顿时陷于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尴尬局面。对于这次月饼税的征收老话题的热吵,我个人觉得更像是国家统计局及物价局的危机公关,实行了调虎离山之计,成功的转移了公众的视线,对于一母所生的税务局,他们恐怕在节日里高唱“感谢你,我衷心谢谢你”的心都有了。
其实,就几年前的“月饼税的征收”事件国税局今日却被千夫所指,确实有点冤枉,这可能和新个税的九月份开始实施有关。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月饼是实物,当然具其一定的经济价值,特别是近些年来,商场里一盒月饼动辄卖出成千上万的天价早就不是新闻了,为了避免一些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企、央企、垄断行业)钻空子,以多次发放实物的形式来逃避税收,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征收“月饼税”在特定的国情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过多的要求体现民众的“人情”“民情”上纠缠,则最终还是容易陷入到底是 “法治”好,还是“人治”妙讨论的泥潭中,而无数事实表明一个社会是否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次,从9月后个人所得税调整为3500元起征,虽说在制定期间国税局表现出动作缓慢、执行乏力等缺点,但在一定程度上听取民意,及时调整起征点,还是可圈可点的。而根据专家统计,全中国仅有约1.8%的人工资每月在3500元以上,从这个层面来讲,月饼税征收的群体是占少数的中高收入群体(北京、上海等一线高消费城市除外),而个税的目的就是控制好基尼系数,使贫富差距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让先富裕者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占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而言,实在没有必要如此义愤填膺,因为你的 “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将被免除“月饼税”。而如果就算你正好够得上这个台阶,除了证明你处于社会中高层,能拿价格不菲的单位福利月饼,而只用交纳区区数十元的税款,相对于还要自己花钱买月饼,或是买不上月饼的人而言,那何至强上百倍!
一滴水也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相对于月饼税的征收事件的热议,折射出社会群体违权意识、法律意识的高涨,对于税收部门关于哪些环节可以收税,该不该收税,如何收税,按怎样的比例、范围收税的知情权、话语权、参政权长期被忽视遗忘的不满,以及对政府公信力透支及国富后对民众的反脯迟迟难以实现的焦虑。其实更值得我们深讨的问题是如何降低CPI涨幅,如何保证低收入人群工资涨幅超过CPI,乃至GDP,如何缩短因体制、权利、关系等因素而导致贫富差距过大......等问题。而 鉴于发月饼还有可能存在包装十分奢侈、口味无从选择、价格过于昂贵以及背后可能隐藏腐败等居多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还是发现金或是购物卡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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