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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自主培养评价技能人才,利好消息请查收

发表于 2025-2-7 16:41: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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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支持企业自主培养评价技能人才,促进人岗相适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带您了解——

加大企业技能人才供给

突出就业导向和市场化导向,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摸清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就业需求目录。

自下而上形成培训需求,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

发挥技工院校、社会化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培养更多理论素养高、实践能力强的技能人才,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

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

支持企业参与工学一体化、现场工程师培养,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招工招生一体、入企入校同步、企校双师联合、工学交替培养学徒。

引导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

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

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

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领域挖掘培育新的数字职业序列。

支持数字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开发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教育培训资源。

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等,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

支持“智改数转”企业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给予差异化补贴。

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落实“新八级工”制度,以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

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由企业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获证人员纳入国家人才统计范围,按规定落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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