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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

发表于 2025-2-8 08:50:4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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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洪涛)日前,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技能人才“新八级工”制度。

据悉,“新八级工”是在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级”技能等级基础上,往下补设学徒工,往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对应“新八级工”序列,《意见》按各等级(岗位)要求,建立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

《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期末,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稳定在560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支持不少于400家用人单位开展特级技师、100家用人单位开展首席技师自主评聘试点。

为实现这一目标,江苏将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依据自身实际开展自主评价,规范推进社会评价;做好学徒工等级衔接,指导用人单位自主进行转正定级考核并发放学徒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做好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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