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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托育服务更便捷可及

发表于 2025-3-11 11:04: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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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玉霞(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河南省委会副主委、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托育机构是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机构。当前,随着我国生育政策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托育服务。
  育婴师作为从事0岁至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并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专业人员,现阶段其数量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人才缺口导致托育服务供给不足,不仅给需要兼顾工作与育儿的年轻父母带来困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年轻夫妻的生育意愿。为此,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完善法律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试行)》,对育婴师职业行为提出基本要求。但目前,专门针对育婴师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托育行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育婴师的职业定义、服务范围、资格要求、权利义务等内容,给婴幼儿及其家庭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专业育婴师的培养培训。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设计科学、全面、系统的培训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让育婴师在真实或接近真实的环境中掌握技能,促进托育行业从业人员年轻化、专业化。同时,多渠道增加育儿服务供给,支持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托育机构发展,全面推动托育行业发展。
  优化托育服务的布局与监管。为确保托育服务质量,托育机构的设置还应充分考虑社区、学校、企业等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比如北京市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打造“家门口”的共享托育设施等,让托育服务更加便捷可及。可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让家长能够对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反馈,推动其人员素质提升和托育服务持续优化。还应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托育机构的场地设施、食品安全、师资配备等进行严格监管。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托育机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鼓励托育机构通过行业交流、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托育服务的普惠性和高质量。
  好的托育服务,不仅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时间和经济需求,还能为儿童提供个性化的成长环境。下一步,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托的目标。
  《光明日报》(2025年03月11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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