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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2025年3月26日新闻综合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0:50 | 查看全部
原标题:优化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科技创新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推动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赋能,培育新赛道、助力新产业发展,科技金融展业大有空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科技金融是实现科技与金融双向促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支柱。科技型企业则是科技金融的发力点,只有以金融之力把科创企业的创新力激发出来,才能形成规模效应,让科技创新之花结出硕果,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然而,科技型企业在成立之初,市场价值很难被发现,且面临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传统融资模式很难适应其经营需求。比如,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往往缺乏经营数据和信用记录,导致金融机构不能准确评估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传统金融产品结构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等等。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尤为迫切。

尽快从体制机制上破题,不断让金融服务适应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推动金融服务与科创需求精准匹配。今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框架,出台相关举措,初步缓解了不少融资难题,灵活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但覆盖范围和阶段还有提升空间。因此,金融服务科创要全面发力,更多聚焦初创期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引导银行资金加速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

强化贷前评估和贷后管理,打消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银行要从内部完善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模型、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制定风险缓释措施等。这些机制有助于银行在支持创新的同时,更精准地评估企业风险,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此外,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尽职免责机制,打消信贷人员贷后的后顾之忧,激发信贷人员敢贷、愿贷积极性。

创新融资产品是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的重要载体。从银行业服务科创企业现状来看,亟需拓宽和转变授信方式。传统银行授信侧重企业资产和信用记录,把这种模式复制到规模小、实力弱的科技型企业身上有些“水土不服”。要尽快从看财务报表、看押品转向看能力、看产品、看前景。科技型企业的硬实力是知识产权,银行要细化举措,做好知识产权估值、登记等服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利用科技型企业的优势补齐融资短板。此外,还应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从外部发力,开辟更多授信支持方案,以此拓宽科技型企业获贷路径。

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不是朝夕之功。科技型企业从种子期起步到把技术或专利实现量产,需要经过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这就需要鼓励耐心资本或多元融资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为各类科创企业提供股权、保险等接力式综合金融服务。可以预见,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陪伴,将全面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科技、金融、产业循环促进。(金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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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1:01 | 查看全部
原标题:拿什么平息调味瓶里的风波

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应作为商标使用,期待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从监管端拨开添加剂疑云、消除零添加疑惑,让消费者能更加清晰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作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近期,有媒体对市面上多款号称“零添加”的酱油进行了测试,并在部分产品中检出重金属。其中,主打零添加概念的千禾酱油还被发现,其瓶身上醒目的“千禾0”并不是零添加的保证书,而是企业注册的商标。这就好比消费者满心期待地点了一份海参炒饭,结果只是炒饭的厨师名叫海参。

对于可能动摇品牌根本的质疑,企业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应。然而,从持续升温的质疑声浪来看,消费者担忧的可能并不是这一份“海参炒饭”,而是害怕今后餐馆都雇用名叫海参、鲍鱼、龙虾的大厨来做饭。那时,谁又能保证每次端上来的饭不会假借厨师的名字充数?

商标法明确,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原则。如果商标里带有“有机”“绿色”“0糖”“零添加”等字样,消费者很容易误认为商品具有这些特点。此前,多家企业尝试注册“零添加”“0添加”商标都没有成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拟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法律法规对零添加如何界定、如何标注尚未形成定论。但这次风波已提示相关企业,零添加只是技术和产品线的差异,而不是安全与否的标识,更不是按需定价的营销噱头。无论产品是否零添加,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企业不能仅仅依靠营销概念来吸引消费者,而忽视了产品本身的质量和安全。

零添加是个很能抓住消费者心理的营销概念。2022年,当同行因“科技与狠活”备受质疑时,千禾便凭借“0添加”标签脱颖而出,迅速打开市场,并带动整个行业力推零添加。遗憾的是,两年多过去,老百姓厨房里的油盐酱醋到底添加了啥没添加啥,依然还是个问号。专家说得在理:零添加后面必须加上特指对象才有意义,就像说“无糖”得明确是无蔗糖还是无代糖。否则,零添加就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企业可以随意解读,消费者却一头雾水。

这场风波看似偶然,实则是调味品行业甚至是整个食品行业在过度营销零添加概念背景下一记迟早会到来的回旋镖,代价不可谓不大。

风波终将过去,但留下的思考不该消散。据了解,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出台。期待该办法能够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从监管端拨开添加剂疑云、消除零添加疑惑,让消费者能更加清晰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作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当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调味品时,选择的不仅是一瓶酱油、一瓶醋,更是一种科学、理性的态度:不必神化零添加,认为只有零添加的食品才是健康的、安全的;也别妖魔化添加剂,将所有的添加剂都视为洪水猛兽。而想要真正平息调味瓶里的风波,还需要调味品企业从生产端做起,少一些噱头,多一些真诚,让每一瓶酱油、每一勺调味品都能承载起健康的承诺。(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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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1:12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全链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面对复杂的监管局面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强烈期待,必须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凝聚合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有效协同,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责任全面落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这一原则后,不管是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的各级政府,还是作为执法监管主体的市场监管部门,亦或是以惩治犯罪为主责的公安司法机关,都始终以落实这项原则为工作重心,通过完善规范体系建设、开展专项行动等,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从今年“3·15”期间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人们熟知的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小龙坎火锅、沪上阿姨等品牌相继“翻车”,“冷冻虾仁案”也让非法添加再回公众视野。可以说,从“两超一非”到涂改标签,从使用劣质原料到残羹剩饭重新回炉,食品安全问题充斥食品监管链条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复杂性越发凸显。

一方面,监管对象数量多、链条长等特点增加了监管难度。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我国有深厚的餐饮文化和庞大的餐饮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食品需求量大,加工制作过程复杂。这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其他市场领域。另一方面,网络时代交易的多层次、智能化为违法犯罪提供了生存空间,增加了防范打击的难度。日前媒体曝光的“××压片糖果”非法添加案、AI数字人诱导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等,就是违法犯罪不断演变的典型。更重要的是,随着生产经营链条向上下游不断延伸,经营主体自我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面临挑战。

面对复杂的监管局面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强烈期待,必须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凝聚合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意见》为处理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方向,即以全链条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总体来看,《意见》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聚焦从食用农产品到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并针对各环节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强化了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执法监管举措的同时,对线上线下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予以进一步细化,提升了工作要求的可行性。此外,《意见》既针对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强化执法效果,也关注“人”的要素,强调执法力量专业化建设,有助于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好《意见》相关要求,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要以技术赋能全链条监管,为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比如通过机器学习等技术,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和处理,提高市场监管决策的准确性;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实现对经营主体、市场行为的智能化监管,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等。当然,在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过程中,既要关注顶层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及灵活性,也要回应基层执法的现实困境,如经费不足、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

二是要注意源头治理和下游追踪。此次“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后厨乱象”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食安办于3月13日向山东省食药安办、河南省食安办发出挂牌督办通知书,对两地核查处置工作实行挂牌督办。通过上级督办、省级统筹,打破部门与区域执法屏障,有助于从根源上查清此次事件背后的监管漏洞和主体责任。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本质上就是将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要素纳入监管。这要求监管部门强化全链条监管意识,加强案件线索通报和信息共享,推动跨地区监管部门执法协作,这样才能有效应对生产经营链条长、线上线下融合经营的复杂局面。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离不开各部门的紧密协作与高效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畅通行刑衔接机制,能够形成震慑打击合力。从最近有关部门发布的一些典型案例看,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治理与治罪相结合;公安机关在依法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的同时,注意深度打击、联动打击,强化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信息共享、专业支撑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可以说,只有建立高效的“双向”行刑衔接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全链条监管,为食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期待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提升监管效能上下功夫,密切协作,切实推动各项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净化食品消费环境,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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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1:24 | 查看全部
原标题:让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得益彰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公共场所视频图像采集已成为公共安全治理的必要手段,其积极作用为广大民众认可,但与之相伴的国家数据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国家层面规范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共同推进了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进一步织密了公共安全和公民权益防护网。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科技的加持下,视频图像信息采集逐渐进入数字化阶段,广泛运用于公共安全领域,并呈现出多功能化、泛在化、隐秘化特征。虽然其在预防犯罪、提高案件侦破率、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等方面作用显著,但对个人隐私的挑战也日趋严峻,不仅有“借安全之名行监控之实”的越界行为,还给偷拍、窃听、个人信息交易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温床。

更令人担忧的是,因监控范围不当、数据传输加密疏漏、技术防范不到位等,给境外情报机构窃取国家秘密留下空间,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可以说,摄像头虽小,所系的却是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的大事。此次《条例》不仅回答了如何建好、管好、用好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维护公共安全,还重点回应了如何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权益、国家安全。

首先,划定采集边界。对哪些区域能安装、谁能安装这一长期模糊的关键问题予以了明确。将人员聚集场所、交通枢纽、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服务区作为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的重点范围,同时明确在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禁止安装,并规定了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安装须征得同意。安装主体仅限于对公共场所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这既避免了应建未建导致公共安全保障不足,也避免了肆意乱建侵害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

其次,厘清责任主体。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涉及建设、使用、监督管理等多环节的多个主体,容易陷入权责不清、管理混乱的状况。《条例》明确公安机关为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现了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统一归口管理。同时还明确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产品服务提供者、公安机关等六类相关主体的权责,兼顾现实需要和权益保障。

再次,细化过程管理。《条例》将责任压实和制度建设贯穿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和监督检查全过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在安装区域须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保存期满且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删除,对于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也有严格的权限、程序和保密要求,并强调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同时,配套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信息调用登记制度等。这些规定体现出我国公共安全治理不断趋于精细化,无疑能更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维护国家安全。

最后,强化违法责任。《条例》不仅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未履行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等行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也对公安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法规的全面性和严肃性,有助于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保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由于《条例》关涉社会热点、牵涉众多利益主体,要达成维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个人权益的多元目标,不仅需要在实践中将《条例》与其他相关法律紧密衔接、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和细则,还要尽快跟进出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备案标准、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此外,还要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视频图像采集、存储、使用透明度,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机制,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引导各方用好摄像头,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个人权益。

总之,《条例》使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个人权益保障相得益彰,为构筑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实一步。(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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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1:34 | 查看全部
原标题:保护离线休息权需要各方共同“在线”

“无论何时何地,工作群里的消息都得时刻关注”“看似正常下班,但工作却跟回家了,线上办公算不算加班?”……媒体记者采访发现,“隐形加班”日益常态化,甚至成为“无偿加班”,而“时刻在线”的状态更是挤占了劳动者不少休息时间和空间。8小时之外“休而不息”,劳动者离线权究竟如何保护?

近年来,互联网特别是即时通讯工具快速发展,滋生出一种新的线上加班现象,即用人单位在8小时之外随时随地给劳动者安排加班任务。此前有求职平台发布报告,称84.7%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40.5%职场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这无疑侵害了劳动者离线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此类新闻每每曝光,都会引发社会热议。

所谓离线休息权(简称离线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在我国,8小时之外“休而不息”的现象很常见,原因既包括劳动者为保住“饭碗”无法拒绝加班要求,也因为离线权目前尚未写入法律,用人单位缺乏制度安排,致多数劳动者离线权无保护。

面对这种情况,一些劳动者也有维权意识,而法院也会为这类维权撑腰。比如北京市第一中院在认定“线上加班”时,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劳动者的加班费。上海法院则将“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的朋友圈被领导点赞”作为认定加班依据,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加班费。

不过,仅靠少数法院保护劳动者离线权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其中,立法保护劳动者离线权是基础。虽然现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了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加班安排,但都有着一定局限性,难以直接适用于线上工作。所以,有必要早日将离线权写入劳动法规,赋予劳动者对“线上加班”说不的权利以及获取报酬的权利。

若有了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就得依法保护职工离线权,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劳动者维护自己的离线权时,也有了法律武器;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有了权威依据和标准。从去年到今年全国两会,已经有代表委员建议将离线权入法。从某种意义来说,离线权入法是一种趋势,至于何时入法、如何写入,有待观察。

作为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相关程序将离线权写入内部规章制度,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从劳动者角度来说,在离线权没有入法之前,可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及时保存线上加班的证据作为维权依据,必要时进行申诉。

在立法完善之前,各级法院要依据劳动者线上加班事实和现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主持公道。这方面,北京、上海相关法院已经做出了表率,值得其他法院学习和借鉴。当然,在推动立法方面,法院系统也可以根据司法实践,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以促使早日立法、科学立法。总之,保护劳动者离线权需要立法、司法、劳动者、用人单位共同“在线”。(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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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1:45 | 查看全部
原标题:规范人脸识别是适时之举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的许多内容,较为完善地回应和解决了当前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和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冲突,可谓正当其时。

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进行安全管理,是近年来新科技被广泛运用于生活后,人们普遍关切的话题之一。在过去数年里,与人脸识别相关的新闻常常在互联网上被激烈讨论,而公众表达的忧虑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被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主体所尊重。《办法》施行后,有了法规撑腰,公众在对任何不合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行为说不时,也就有了更多底气。

在大多数场合,公众都是被迫接受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哪怕他们说“不”,最终的结果也只是耽误了自己的工作生活,甚至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知晓自己已经被商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此前就有新闻报道,商店大量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在未告知顾客的前提下,捕捉人脸信息并记录,同时还会分析顾客的消费行为。这样的情况并非出现在单一门店,而是品牌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普遍行为。但这样的情形并不应该发生在科技高度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现在。

因此,此番《办法》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办法》直截了当表明了种种人脸识别技术行为是被禁止的,这才能让公众更乐意去接受科技改变生活的方便与快捷,同时能够使经济社会发展更为健康迅速,为孕育新科技提供更好环境和氛围。《办法》的出台旨在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同时促进人脸识别技术发展,最终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此外,《办法》还对诸多领域的人脸识别作了限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同时也及时回应了新近发生的涉人脸生物信息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人脸识别技术,一定程度上是公众通过让渡个人隐私,从而实现某些活动的便捷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主体有权要求公众有且仅能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相关信息验证。

所以,“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这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也是让公众个人隐私得到真正尊重的应有之举。

长远看,还会有大量人们所想象不到的新科技进入日常生活。那些新科技对个人隐私信息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是我们在现今所未知的。也因此,及时主动推动现有新技术规范发展,才能更好促进数字经济变革、方便公众生活,为开拓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预留空间,推动相关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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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1:55 | 查看全部
原标题:乘AI之势,劲吹正能量之风

描绘气候变化带来的地表荒芜、海面上升等未来场景,《珍AI地球》以令人震撼的科幻效果提醒人们珍爱地球;“翩翩而来的画舫,细雨打湿了衣裳”,《当AI遇上乌镇》用人工智能为水乡江南写作一首动听的歌;“轴心时代”的东西方大哲何以对话,《当孔子遇见苏格拉底》制作数字人将今人畅想化作现实……

人工智能行业发展一日千里,为新闻内容生产带来怎样的机遇与挑战?回答相关问题,日前公布并展播的2024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AI精品案例提供了绝佳视角。相关作品充分展现了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正能量内容生产传播的创新做法、最新成效,对于拓宽AI应用的想象空间提供了启示。

随着语音交互、知识问答、图像生成等技术应用不断突破,人工智能的影响力版图不断拓展。从辅助编辑、生成摘要,到创作视频、制作海报,再到数字人主播,人工智能更深入地参与到网络作品生产传播过程中。一位从业者分享:原先创作视频花1个多月,现在只需5天。的确,信息聚合、字幕生成、自动剪辑、图片修复等功能,助力从业者高质高效制作图文视频等产品,大大减少重复性人工劳动和成本,提升作品时效性。

人工智能不仅是生产“加速器”,还是创意的“孵化器”。当憨态可掬的大熊猫成为奥运推荐官,当古朴典雅的瓷器自报家门、唱念做打,当人类的月球生活具体可感,相关展播作品内容生动活泼,让网友“冲浪”的体验愈发新奇绚丽。借助AI的翅膀,缺乏影像资料的历史画面、未来场景,也能可视化呈现;缺乏播音主持训练的作者,也能以多种形式“出镜”;根据个性化需求,能呈现各种艺术风格的复杂模态作品,有效提升艺术性。AI使网络作品形态多、表达新,有效增强受众体验感和参与感。

“爱,是AI世界里最温暖的指令。”从业者的使命,不仅在于守牢底线,在数据安全、内容质量上把好关,更在于创意引领,为内容注入灵魂。《AI重现志愿军年轻模样》,让泛黄照片动起来,一位位生命定格在美好年华的先烈露出笑容,不少读者表示:“看完已泪目”“盛世正如你们所愿”。此外,一批关于凡人微光、英雄赞歌等正能量作品也成功“破圈”。由此可见,人性温度是永不过时的“破壁器”,创意灵感是作品高人一筹的“关键招”。尽管AI可以“无线量产”,但受众并不喜欢低质重复;AI可以“无中生有”,但虚实结合才能引发共鸣。从业者充分发挥作用,才能让AI向善,更好传递正能量。

人工智能阔步向前,弄潮儿不能居于人后。站在时代风口浪尖,新闻工作者也要学成、用好新技术。在守住内容底线的基础上,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既着眼AI辅助内容生产,又关注产品分化推广评价等全流程,必将涌现更多驾驭技术的“数字骑士”与价值引领的“精神旗手”,不断激发互联网创新活力,以优质产品助力文化“活”起来、叙事“潮”起来、价值“留”下来。(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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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2:06 | 查看全部
原标题:拦截不文明“拉黑”还不够

制定观展规范,禁止揽客商拍,安排专人巡查……近日,北京市文物局就提升博物馆服务品质发布通知,其中重点提到了要探索研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劝阻依然违规或情节严重者,拟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限制其入馆或参与活动。

近些年,文明参观已是共识,但随着“博物馆热”持续升温,很多新型不文明行为集中出现。或为“一探究竟”整个趴上展柜玻璃,或为打卡出片霸位拗造型,或扯着嗓子胡乱讲解,更有甚者,未经批准在馆区搞商拍、直播、研学,还将镜头随意对准路人……种种行为不仅可能给文物以及公共设施带来损伤,更影响了其他游客的正常参观。

事实上,在涉及文化资源的公共场所采取黑名单制度已有很多先例。比如,延庆八达岭景区对不文明游览者限制购票参观,并定期对社会公布黑名单;北京动物园设置“不文明行为管控专席”,情节严重的市属公园将进行联合惩治,限制其进入园区参观游览。从过往经验来看,惩戒分寸与执行情况是制度奏效的关键。让“拉黑”等惩戒举措真正形成痛感,同时以明确规则避免“误伤”,才能让更多人知边界、明事理。

拦截不文明行为仅靠黑名单还不够。特别是对珍贵文物来说,很多破坏是不可逆的。事后惩戒不如事前匡正,同时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展馆的承载能力。平心而论,很多不文明行为也与资源供应不足有一定关系。不妨优化预约流程,提升讲解导览水平,提供多元打卡活动,将文明引导潜移默化融入其中,让观众真正收获心灵的愉悦、精神的满足。

今天,逛博物馆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尚潮流,每年全国参观博物馆的人次超过14亿。参观者是文化资源的享受者,更当是保护者、传承者,自觉约束自己,也是对历史文化最大的尊重。(关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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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2:16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城市治理需要这样的换位思考

“您好,您的外卖到了。”正值饭点,某“骑手”正争分夺秒送货,而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苏州某区副局长。同一时刻,该区一位副科长也化身“网约车师傅”满城接单。据悉,从2月17日起,当地开展“沉浸式换位跑一次”行动,7名机关干部全脱产两周,深度体验网约车司机、快递配送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的日常。

干部们穿上“骑手服”、开上网约车,这出“变形记”备受关注。其实,这一模式并非首例。此前,北京市人社局也启动过“局处长走流程”活动,多位局处长深入城市各个角落,收获许多点赞。大家期待,通过这样独特的体验,干部们能观察到更多具体而微的细节,倾听形形色色的诉求,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治理者也是服务者,归根结底,某项政策措施的效果几何,要看大众接受度以及社会匹配度。城市运行中有哪些亟待破解的难题,正在推进的措施会面临哪些阻力?政策完善时,又有哪些是必须纳入的重点?这些答案坐在办公室拍脑袋想不出来,对着电脑编数据编不出来。唯有沉浸式体验,才能对大众的喜怒哀乐、企业的急难愁盼有切身体会。

近年来,新兴业态极大发展,相关领域的治理经验并不多。大到如何保障新型灵活就业方式,小到路牌设置是否合理,很多好事单凭一腔热情不一定能办好。比如送外卖的一位干部发现,暖蜂驿站设施配置齐全但利用率不高,原因就是位置不佳。同理,当有干部因送了半天餐累瘫在路边诉说“委屈”,便更能理解外卖员的不易;当有干部到窗口办事遭遇梗阻,也更能体会群众的急躁不安。换位思考,激发着难得的将心比心,让双方真正想在一起。

“不深入难晓百姓情,不勤奋难解群众事。”走到群众身边,做好调查研究,是我们的“传家宝”。今天,社会治理工具多元多样、方便快捷,获取信息不必非要像以往那般“踩进泥土”“坐到炕头”,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闭门造车。恰恰相反,“键对键”永远无法代替“面对面”。互联网时代,舆论场喧嚣嘈杂、问题层出,更呼唤沉到基层一线,打捞真实声音。

“一枝一叶总关情”。干部们体验送外卖、开网约车,将体验转为方法、化成实践,是一个好的开端。而治理者接地气,还一直在路上。(田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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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14:52:26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各地“马拉松热潮”之后前方赛道更需全周期规划

当马拉松的终点线被冲过,城市的热情却未停歇。从无锡的“跑马买房优惠”到杭州的“赛事消费季”,从武汉的“樱花赛道”到赣州的“脐橙补给”,马拉松早已超越单纯的竞技体育,成为城市经济、文化、治理能力的综合试验场。然而,热潮之后,如何让赛事红利持续释放?我们还能期待什么?

无锡马拉松近期推出的“参赛即享购房优惠”政策引发热议。根据政策,参赛者根据完赛情况可享受3万至8万元购房补贴,覆盖全市42个国资楼盘。这一“体育+楼市”的跨界尝试,既刺激了本地房地产消费,也通过马拉松流量吸引了外地购房者。这类政策本质上是“流量经济”的延伸,不过也有不少评论指出,用购房补贴快速去库存的同时,也要注意配套的落户、教育等政策跟进支持。

马拉松对城市形象的提升已形成共识。但在现实中,既有武汉“樱花赛道”、赣州“脐橙文化”这样的正面案例,也有“中学门口撒尿”的乱象。可以说,马拉松是城市治理能力的“极限测试”。一场成功的赛事,越来越需要注重“赛前—赛中—赛后”全周期规划。

马拉松的长期价值在于推动体育产业与城市经济深度融合,所以各地不应止步于“嘉年华式热闹”,而应该让马拉松成为城市产业升级的抓手。随着马拉松版图的扩大,每个城市如何通过赛事挖掘本土文化,打造差异化IP,避免同质化竞争,“各显神通”更显重要。

当发令枪声响起,城市便踏上了一条融合经济、文化、治理的赛道。期待马拉松不仅是一群人的奔跑,更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谢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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