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113|回复: 0

农民工讨回35万血汗钱

发表于 2011-9-19 16:16: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农民工讨回35万血汗钱

             欠下37名农民工38万余元劳务费后,建筑公司将财产合法转移,面对其仅有的450元存款账户,农民工讨薪陷入僵局。近日,经道外区法院执行二庭法官的不懈努力,37名农民工终于拿回了被拖欠6年之久的血汗钱。

  据了解,几年前,田某等37名农民工到哈尔滨市新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打工,但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拖欠其劳务费共计38万余元,随后,田某等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哈尔滨市新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田某等人劳务费38.6万元。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田某等人于2007年6月向道外法院申请执行。

  然而法官在执行中查明,作为被执行人,该建筑公司已于案件诉讼过程中,就将公司的房产、车辆、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合法转移到其他公司,其工商营业执照自诉讼时起也未再年检。在法院执行时,该公司已无经营场所、无固定资产、无经营活动,银行存款只有450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已定居国外,只有重大节日时偶尔回国探亲。根据以上情况,法院作出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决定的同时,不断找法定代表人的亲属,通过做工作让他们明白该法定代表人只要出入中国海关口岸,就会被立即拘留,以此让身居海外的该法定代表人了解自身的处境。

  经过多方努力执行终于有了进展。近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亲属来到法院,主动说明被执行人早已将该笔劳务费给付了工头李某,而李某截留了这部分钱款,导致田某等人提起诉讼。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先还款了结此案,再向李某追索被截留的款项,同时请求法院主持执行和解。在法院的组织下,被执行人与农民工代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拖欠劳务费35万元。

  作者:李洪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