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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淡季职工疗休养活动进行资金补贴

发表于 2025-4-11 08:58: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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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玉波)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出台《关于支持工人疗养院发展 对淡季疗休养活动进行资金补贴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自治区职工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办法》规定,自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对区内各级工会淡季组织在自治区各级工会所属工人疗养院开展的各类疗休养活动,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办法》明确,“职工疗休养活动”是指自治区境内县级(含)以上工会组织开展的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不含自治区总工会本级组织的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以及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的疗休养活动;“自治区各级工会所属工人疗养院”是指自治区总工会所属的内蒙古工人疗养院和包头市总工会所属的内蒙古工人包头疗养院;“淡季疗休养”是指受季节因素影响在工人疗养院使用率偏低情况下开展的疗休养活动,即每年11月至次年5月为疗休养淡季,疗休养活动时间为2天至6天(含住宿,不含往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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