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9月19日,交通部部长李盛霖称,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李盛霖表示,“贷款 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自1984年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公路建设步伐。
不可否认,“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对我国公路建设作出过很大的贡献。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资金不足,建桥修路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严重阻碍路桥建设,而“贷 款修路、收费还贷”这一政策的实行,成功地解决了路桥建设的资金问题并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我国经济发展和路桥建设 能够取得今天这般成就,“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一政策的确是功不可没的。
不过,这并不是公路可以继续收费的“正当理由”。经过 几十年的发展,公路已由一个穷小子变成了“盈利大户”——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政收入也即将突破10万亿。此时,对于公路这种基础建设,我们完 全有能力承担,而不需要再靠着收费来建设“人民公路”了。
除此之外,更应该看到收费公路早就不再是经济发展的功臣了。近些年,不少人指出蜘蛛 网式的收费公路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拦路虎”。这只“老虎”的存在,成为推高物价、榨取企业利润的祸首之一。但令人遗憾的是那些对收费公路提出质疑的理性声 音至今仍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在公路建设上,“向人民伸手”依然是主流声音和最基本的方法。在税收之外,以公路收费来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实际上是“重复 征税”,于法于理都不应再继续。
公路本属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世界各国莫不如是。我国基于当时地方经济和财政状况,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 公路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得到较大发展,各级财政收入更是连年攀高,已经具备政府出资修路、还公路 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到了逐步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想方设法回购公路经营权,还其公益性。如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政府出 资5050万元,收回境内史家敖包至榆树湾全长32.7公里的史榆线经营权,拆除了收费站。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并非经济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程度与沿海 地区相比更是远远不如,为何敢于花费巨资赎回公路经营权?显然,关键不在差钱而在差观念。
迟迟不停止公路收费,不仅让人怀疑这是不是权力对公路这块肥肉舍不得放手,更会加剧民众于某些部门之间的割裂感。除此之外,还容易挤压来自民间的、市场化的投资,并诱导企业冒法律和道德风险获取利益。综合各方面的考虑,收费公路的政策都是越早取消越好。
现阶段不应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应当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让收费公路变为“免费公路”。当前,应在全国范围内对收费公路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凡不 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还清贷款本息的、超过收费期限的收费站点必须拆除;符合规定需保留的收费站点,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彻底杜绝乱设收费站点的 做法,切实减轻群众的出行负担,还百姓一个畅通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