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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3 0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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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5级。其中0-2级为辅助驾驶,系统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驾驶人;3-5级为自动驾驶,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
目前,尚未见到3级自动驾驶汽车获得准入许可。这也就是说,市场上的这些新能源汽车都还只是辅助驾驶,一些企业搞抢跑式宣传,明显“超标”了。
2024年底,工信部明确提出禁止使用“自动驾驶”“高阶智驾”等模糊词汇,统一推广“组合辅助驾驶”等术语。今年4月,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在相关会议再次强调,汽车生产企业需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禁止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规范功能命名。
从这波较为统一的“表述改动”来看,既有政策落实的推动,恐怕也有相关事故的警示。
近年来,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罕见。部分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后,更是天真地出现玩手机、观影、睡觉、吃东西等危险举动,不仅明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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