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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制管理

发表于 3 天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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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熹、通讯员梁炜、陈凌、实习生熊静怡)5月24日,湖北省发布《“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大规模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进一步释放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潜力和活力。

《方案》提出,对于学生创业,将出台学生创业休学实施办法,对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同时,允许用创业成果作为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答辩,对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在评先评优和研究生推免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于教师创业,将健全教师创新创业人事管理制度,鼓励高校教师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或离职创办企业,人事关系不变。兼职创新创业的教师,可以合法取得报酬,实行弹性的工作时间。离岗创业的教师,离岗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可以依法合规取得企业股权等报酬,返岗聘用时不低于原岗位等级。

“这个消息让我们倍感振奋!以后我们就能大胆为师生创新创业松绑了。”湖北工业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湖工大就已尝试对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制管理。当年,已在校连续创业多年的学生赵湖北申请退学创业。学校经研究,给赵湖北提出了休学创业的建议,鼓励他大胆去闯,一年后再做决定。一年后,赵湖北的养羊事业刚起步,学校同意他再休一年。两年休学期过去,赵湖北如期复学,又在学校的鼓励下,以自己的创业项目参加“挑战杯”大赛,通过比赛链接资源、完善项目。

“这段经历很重要。”赵湖北说,感谢学校对他的包容。如今,赵湖北已带动超过1300家农户脱贫致富,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去年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

《“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摘录)

出台学生创业休学实施办法,对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允许用创业成果作为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答辩,对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在评先评优和研究生推免等方面予以倾斜

鼓励高校教师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或离职创办企业,人事关系不变;对于兼职创新创业的,可以合法取得报酬,实行弹性的工作时间;对于离岗创业的,离岗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可以依法合规取得企业股权等报酬,返岗聘用时不低于原岗位等级

坚持创业带动就业,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建立高校创业团队首年免费机制,鼓励高校免除校内创业团队首年实验设备使用费

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银行机构开发推广“研发贷”“成果贷”等产品

鼓励高校与地方共建“学科+产业”的科创项目孵化平台,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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