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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让环卫工“自扔自捡”垃圾,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25-5-31 08:38: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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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环卫工人‘自扔自捡’垃圾”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关注。从视频内容看,事情发生在成都街头,一位身着环卫工服装的男子先将垃圾扔在地上,随后又自行捡起,一旁全程有人用手机拍摄。
5月27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视频中涉事人员为环卫工人成某及现场管理人员张某。当天,成某在环保作业时,张某因工作检查过程中拍摄的照片效果不佳,要求成某将已捡拾的垃圾放置到路面进行补拍,用于工作资料记录。次日,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发布信息,称已对涉事市政公司进行约谈,该公司决定免去张某管理员职务,对环卫工人成某不予处罚。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值得反思。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一起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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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08:39:17 | 查看全部

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张某检查成某作业质量本是理所应当,问题是该以什么为查验标准。谁都知道,一片区域够不够干净、够不够整洁,是环卫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直接的反映,但在这起事件中,似乎再真实的事实也比不上一张摆拍的照片。如此逻辑下,可能诱发两种不好的结果:一是只要照片拍得到位,实际清洁程度就无所谓到不到位;二是如果“自扔自捡”的情况频频发生,环卫工人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还要耗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配合“表演”。

张某的做法固然不对,但更值得追问的是,是什么让他不惜摆拍也要追求一张效果好的照片?从情况通报的信息来看,涉事市政公司在该区域环卫作业面积约293万平方米,公司要求管理人员采取拍摄照片的方式保留各路段工作过程及作业情况。由此不难推测,张某拍照也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甚至拍什么、怎么拍都可能要按照要求来。

按理说,一家公司内部有“留痕”要求,是正常的自主管理行为,不过,当这样的规则层层传导最终造成“自扔自捡”的画面,显然就有异化之嫌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友的评论里,不少人也在工作中有过类似“自扔自捡”的经历。比如,老师为了“留痕”,家访时不得不频频拍照、拍视频,与家长交流的时间反而被压缩;比如,基层干部入户走访,为了证明人已到位,拍照、打卡、填表一个流程都不能少。由此可见,过度“留痕”是不少领域存在的问题。

图源:新华日报  作者:王进城

“留痕”制度的初衷是以可追溯的记录落实责任、提高效率,在实际运用中它也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一种凡事以痕迹为准的不良倾向也悄然出现。当照片变得比效果重要、“数据”变得比质量重要,“留痕”也就从一种工作方式变成了工作结果。

过度“留痕”,本质上是形式主义作祟,其危害不少。从个体来看,基层工作者完成各种“痕迹指标”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消磨他们干事的热情与积极性,影响工作质量;从系统来看,过于看重“痕迹”容易带偏考核导向,当照片数量、资料厚度成为衡量标准,就可能滋生层层糊弄的习气;从社会层面看,如果“为留痕而工作”成了风气,真正为公众服务、创新、解决问题的投入必然会减少,最终的后果可想而知。

为人们提供干净舒适的公共环境,是环卫工人的价值体现,正如教书育人之于老师、服务群众之于基层干部。由此可见,无论是什么行业、什么领域,要杜绝简单“以痕迹论功绩”的情况,根本在于建立以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的考核标准和体系,合理界定“留痕”范围、合理规定工作痕迹的权重,切忌喧宾夺主。

这同样也是对绝大多数形式主义顽疾的破解之道:少作秀,多做事;少折腾,多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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