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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邢承木 于 2025-6-6 16:42 编辑
拒绝违规指挥奖励2000元是一堂生动的安法教育课
■邢承木 近日,湖南一名员工因拒绝违规指挥被公司奖励 2000 元的消息引发广泛热议。据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湖南、陕西、广西公布了一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其中,2025年3月7日,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天车工唐玲在进行钢管吊装引头作业时,面对超高引头吊装的违规指挥,果断拒绝作业并及时上报公司。公司确认情况后,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唐玲 2000 元奖励。这一事件看似简单,实则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生产法教育课。 在安全生产领域,“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向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违章指挥的危害尤为严重。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 但现实中,由于作业人员与指挥人员在工作中的地位存在差异,大部分作业人员在面对违章指挥时,往往选择服从,进而冒险作业,这无疑极大地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据相关统计显示,在过往众多安全生产事故中,因违章指挥引发的事故占比相当高。唐玲面对违规指挥,没有丝毫犹豫,坚决拒绝执行并迅速报告,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权益,这一行为充分彰显了她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强烈的责任心。她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成功避免了一起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其做法值得每一位从业人员学习和点赞。 该公司对唐玲的奖励行为同样值得称赞。这不仅体现了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更契合当前推动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要求。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当前,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在开展中,今年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该企业的做法正是安全生产月主题题中之义。通过奖励像唐玲这样的员工,能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让每一名职工都能积极主动地排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各个企业及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等落实到位,采取多种方式,如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开展安全之星评选等,鼓励职工群众积极参与隐患发现、排查与监督,为安全生产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 当然,要真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仅有奖励还不够,对违章指挥者也必须予以相应的处罚。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才是安全生产的王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违章指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让指挥者清楚认识到违规指挥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敢轻易违规。只有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违章指挥行为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拒绝违规指挥被公司奖励 2000 元这一事件,为企业和员工都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每一位职工都应向唐玲学习,增强法律观念,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企业也应积极落实相关奖励机制,严厉处罚违章指挥行为,让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石。唯有企业和员工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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