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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行“妈妈岗”促进妇女就业

发表于 2025-6-10 17:26: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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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翀 通讯员楚仁轩)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做实做细育儿妇女就业工作。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妈妈岗”是指能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岗位。

根据要求,湖北全省各地要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弹性妈妈岗”、可自选时段的“宝妈班组”、可带回家工作的“流动妈妈岗”,积极挖掘电商运营、直播带货、文创策划等方式灵活的“新业态妈妈岗”。

同时,湖北各级人社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二孩妈妈”等群体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可实行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合理设置非全日制岗位。各级工会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各级妇联要结合企业用工实际和妇女灵活就业需求,挖掘就业机会,加大岗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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