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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微娴)日前,农民工张某等36人向洛阳市偃师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新能源车辆公司支付拖欠的共计18.6万元工资。洛阳市偃师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该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办公室的工会调解员在48小时内,联系涉事公司负责人,并与原告一同前往调解室开展现场调解。经过3次面对面协商,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并签署调解协议。
为何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农民工张某等人表示,自2024年10月起,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延迟发放工资,截至2025年5月,拖欠工资已超半年。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但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案件转入诉讼阶段。法院受理后,经初步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涉及群体性农民工权益,遂将案件分流至多元化解中心,启动“法院+工会”诉前调解机制。
洛阳市偃师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一调”衔接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并联合人社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组成调解专班,对接人社局调取企业用工记录,核实工资发放情况。调解过程中,工会调解员从法律依据和情理疏导双线切入,既强调农民工家庭生计压力,又结合物流行业声誉风险引导其主动担责。经过法官和工会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充分衡量利弊,探讨出最优的解决方案,最终达成初步意向:公司分两期支付足额工资,纠纷顺利化解。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彰显了“法院+工会”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显著优势。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用工模式多元化,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为有效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打造“工会+法院”府院联动多元解纷的“偃师样板”,4月27日,洛阳市偃师区总工会在区法院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办公室,并下设金融纠纷、制鞋行业、针织行业、邻里纠纷、行政争议、婚姻家事等多个专业调解室,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推进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未来,洛阳市偃师区总工会将继续深化与法院合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劳动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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