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9|回复: 0

市场监管总局: 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发表于 2025-6-14 08:0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06月14日 第 03 版)

  本报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孔德晨)记者1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旨在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
  在当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王秋苹说,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如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履责困难,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自主判定能力不足等。
  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已具有的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王秋苹介绍,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将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区域实践全国推广,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这既是回应群众对“线上放心消费”的殷切期待,更是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