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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宇
说起刑罚,中国人肯定会认为“凌迟”是最残忍的,在中国古代,人们称它为千刀万剐,被皇帝处以“凌迟”的一般要割3000多刀,每天割300多刀,让罪犯真切体会到什么叫生不如死。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知名将领袁崇焕,太平天国将领翼王石达开等都是被“凌迟”处死的。其实中国古代还有很多变态的刑罚,如商纣王用炮烙对待姬昌,李存孝被处以车裂之刑,据说所受刑罚最残忍的应该是岳飞,先是“披麻问”和“剥皮拷”,后又受拉肋之刑而死,现在想想真是残忍至极。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著的《刑罚的历史》。罗翔是湖南耒阳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著有法律普及读物《刑法学讲义》,随笔集《圆圈正义》等。
罗翔说:酷刑把人当作纯粹的工具,是对人的物化。刑罚的目的当然是要惩罚犯罪人,但是必须把他当作人来惩罚,这种惩罚本身也是对犯罪人的尊重。他在这部书中以中国古代刑法为基础,阐述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皇权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更是五花八门,也正是这些残忍的酷刑,让我们看清了封建王朝腐朽的一面。
这部作品中,罗翔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通过详细分析和解读,让我们了解到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作者正是希望通过详细介绍墨刑、宫刑、流放、株连等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刑罚制度,让现代人珍视来之不易的法治精神。我读了这部书后对古代的酷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当然,所谓酷刑并非中国独有,在其它国家的刑罚历史中,也很常见。
既然说到了国外历史上的酷刑,那我们这里也简单例举一些,如历史上记载的西班牙钩刑、南亚及东南亚的象刑、格鲁比亚领带刑、英国的分尸刑、古希腊的铜牛刑、罗马尼亚的刺刑等等,同样都是非常残忍的。所以,通过了解刑罚的历史,我们应该知道作为惩罚犯罪人的工具,应向更文明,更人道发展。目前有一些国家还保留着对不讲文明的人实施鞭刑,还有对不遵守该国法律的人实行杖刑,这种酷刑的震慑力是有的,但是,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应该采用更人性化的刑罚对其惩戒,而不是血腥惩治。
这是一部关于讲述刑罚历史的专业书籍,罗翔在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真正具备现代刑罚观念的学者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沈家本认为“各法之中,尤以刑法为切要”。鉴于中外刑制“中重而西轻者为多”,建议刑法“当改重为轻”。为此,他奏请皇帝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在封建的皇权时代,能够顶住重重压力修律,实属不易,虽然沈家本最终修律并没有成功,封建制度根本容不得其先进思想,但是他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后人。
记得小的时候看《永不消逝的电波》,敌人对李侠施展酷刑的时候,我就义愤填膺,也深为李侠的英勇气概所折服,新中国的成立来之不易,正是有了这么多舍生忘死的民族英雄才获得最终的胜利。滥用刑罚,一定是出于某种目的,敌人对革命人所施加酷刑是为了获得情报,所以他们尽显残忍。很可惜,我们的革命者是宁死不屈的。
回到本文中来,了解刑罚的历史,不是为了猎奇,而是回顾人类从野蛮时代一路走来的历程。刑罚的滥用,其实就是权力的不受控。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从刑罚的角度切入,都是血肉和人命堆出来的。读到明朝的各种极刑,真是毛骨悚然。从某种意义上讲,酷刑有时不是为了惩罚罪犯,而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屈打成招的案例比比皆是。在封建社会还有些官员借此权力滥用酷刑排除异己。
读这部书,我们在了解那些残酷刑罚的同时,也要深刻反思现在的刑罚还有哪些可以进一步改进,可以采用哪些更人性化、科学化的方式震慑犯罪分子,令其知错改错,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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