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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不积极参加活动,是否就意味着缺乏荣誉感和进取心呢?笔者认为如果仅凭活动参与度论职工荣誉感和进取心,是一种片面且不合理的认知,不能将活动参与度与荣誉感、进取心简单挂钩,而需要结合职工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客观公正对待,并尊重职工的选择。
从职工的实际情况来看,工作与生活的压力往往是影响活动参与度的重要因素。比如笔者工友王军,刚参加工作那几年,不仅虚心学习技术、快速掌握岗位技能,还积极报名参加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羽毛球比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车间联欢会上,王军也能凭借出色的主持能力掌控全场,为大家带来欢乐,是班组、车间公认的活跃分子。 最近一年多来,王军成为一名兼职设备点检员,肩上的任务变重,他需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及时检查发现设备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高效运行。由于孩子还小,再加上父亲生病,下班后,家庭的责任又接踵而至,照顾孩子、照料父亲、处理家务等琐事占据了他的大量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王军实在难以抽出更多精力、时间去参与活动。这并非是他缺乏荣誉感和进取心,而是现实的工作任务、生活压力让他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荣誉感和进取心体现在多个方面,不仅仅局限于参加活动。在工作中,王军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荣誉的追求。回到家,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为家庭和谐付出努力,是担当,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王明表示,待父亲恢复健康后,他仍旧会在工作之余,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时间,主动参加单位举办的文体等活动,在活动中展现自己的风采。 因此,班组应该理解职工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创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多元的环境,不能以活动参与度来简单评判职工是否缺乏荣誉感和进取心。每个人都面临着不同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只有在工作、生活与活动之间找到平衡,尊重职工的选择,才能激发职工的内在动力,使其以专注之姿开展好工作,用热忱之心拥抱生活。(新天钢集团天铁公司 尹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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