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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婚假未获批强行休假构成旷工吗

发表于 11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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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婚假本是件开心的事情,我国劳动法也明确保障劳动者婚假权利,不过未细化审批规则。实践中,若婚假审批不通过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各地判决尺度也有所差异:有的法院支持企业依规管理,有的则倾向保护劳动者核心权益。这背后,折射出企业经营权与劳动者休假权的矛盾——当员工合法婚假遭遇公司“业务需要”的拒批理由,甚至被冠以“旷工”名头,该如何应对?双方权益又该如何平衡?

  事件回顾

  婚礼请柬发了,酒店订好了,婚假却不批——换作是你,会怎么办?2019年春节前夕,上海某货运公司员工王天一貌似就面临这样的难题。他原本计划在1月25日至2月3日休婚假,但公司以“春节业务繁忙”为由拒绝批准,由此陷入两难。最终,他选择强行休假,结果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雇,一场劳动争议由此爆发。

  王天一于2014年入职该公司,担任海运客服。2018年10月,公司已批准他2019年1月30日至2月15日赴澳大利亚旅行。同年12月,他因要结婚申请调整休假时间,希望改在1月25日至2月3日休10天婚假。公司表示春节期间业务繁忙、人手不足,拒绝了他的调整请求,要求他按原计划休假或另选时间。但王天一认为婚假是法定权利,坚持按自己的安排休假,并于1月25日起擅自离岗。公司多次通知其返岗未果,最终在2月1日以其“连续旷工6天”(实际认定3天)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王天一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8万余元。仲裁部分支持其请求,裁决公司赔偿6.4万元。但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请假需审批,王天一签字确认知晓该规定。虽然婚假未规定提前申请期限,但公司因业务旺季合理拒批并无不当。王天一在未获批准且被要求返岗的情况下仍缺勤,已构成旷工,公司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这一判决引发广泛讨论——婚假到底能不能“强行休”?因批婚假争议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合法吗?毕竟,对此问题的看法未有一致定论。北京的一起案例判决结果则与上述王天一的经历大有出入:北京某公司电商板块的员工杨女士计划于2023年11月举办婚礼,提前两个月多次与主管沟通请婚假事宜,并按公司程序提交了3天婚假和1天事假的申请。然而,在婚礼前一天,她的婚假申请竟然被公司驳回。即便后续返岗时她提供了结婚证和婚礼现场照片作为证明,公司仍视其为旷工并以“严重违纪”为由将她辞退。杨女士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发的绩效与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杨某赔偿绩效和赔偿金共计3675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婚假的规定也存在差异。这些不同判决也反映出,当前劳动法实践中,如何平衡企业经营自主权与劳动者休假权仍存在较大争议。后续专家点评将深入解析其中的法律与情理冲突,为企业管理和员工维权提供参考。 文/摄 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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