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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发表于 昨天 18: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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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2025年07月25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于岱江)近日,山东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7月1日起,启动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试点覆盖出行行业的曹操出行、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11家平台企业及相关新就业形态人员。

平台企业根据缴费基准额与单量之积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各行业缴费基准额分别为:出行行业0.01元/单,即时配送行业0.07元/单、0.25元/单、同城货运行业0.18元/单。2027年开始,按照规定对平台企业缴费基准额进行浮动。

新就业群体发生事故伤害,可通过应用客户端的“一键报案”功能进行事故备案,平台企业、新就业群体或近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新就业群体因职业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伤残待遇、职业伤害死亡待遇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照“全流程委托、一体化经办”要求,山东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委托办理机构,协助各级人社部门开展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工作。

据悉,试点启动以来,各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全力保障试点工作高效推进、平稳运行。目前,参保、事故备案等工作有序开展,已有59.5万名新就业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有效保障了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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