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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新规征求意见——建立动态精准洗钱风险防控机制

发表于 昨天 13: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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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专家认为,制定《管理办法》是落实反洗钱法和迎接国际评估的必然之举。2024年11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了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进行。
  交通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戴浩然介绍,《管理办法》关于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要求,除落实反洗钱法、适应国内实践需要外,也与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今年底,我国将迎来新一轮反洗钱国际评估。该评估是衡量一国反洗钱水平的重要标尺,评估结果关乎我国扩大金融行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大局。
  从金融业实践看,2007年《反洗钱法》施行以来,金融机构持续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依法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完善洗钱预防措施。但近年来出现的洗钱风险案例暴露出部分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有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有的机构对不同风险状况的客户采取“一刀切”措施,有的忽视业务存续期间的风险变化,导致资源错配和风险隐患。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指出,《管理办法》强调“基于风险”原则,细化不同风险情形下的差异化措施,正是要促使金融机构走出“机械化”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误区,建立起动态、精准的洗钱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要结合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不得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专门增加并强调对低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正常金融业务的便利性。仅在洗钱或恐怖融资高风险情形下,才要求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管理办法》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注重保障公众正常金融服务需求。例如,未要求对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一律核查资金来源和用途,而是规定仅对洗钱风险较高的情形强化尽职调查,避免过度干预普通民众日常金融活动。在跨境汇款领域,《管理办法》重申了执行20余年的国际规则——1000美元以上跨境汇款需传递真实汇款人信息,旨在确保身份真实准确,防范风险,并非新增要求。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积极履行国际反洗钱义务,反映了监管对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重视。”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管理办法》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助于加强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减少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的风险,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记者 姚进 勾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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