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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劳动监察+法院”联动解“薪”愁 7名工人13.45万元欠薪落定

发表于 5 天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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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长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与市人民法院协同发力,通过法治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快速化解一起涉及7名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

2024年5月,李某、杨某等7人入职天长市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从事不同工种。同年10月,该公司开始拖欠工资及停缴社保,直至2025年5月,李某、杨某等人因无劳动收入来源而无奈自行离职。在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追讨劳务报酬未果后,李某、杨某等7人集体向该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求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偿还被拖欠的工资及补缴被拖延未缴的社保金共计13.45万元。

接案后,天长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人民法院迅速仔细梳理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倾听双方诉求。经过多方沟通交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和司法人员发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涉事公司对于拖欠工资及未缴纳社保金并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工资计算细节。找到问题“症结”后,参与执法调解人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协商。

调解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和法院司法人员一方面从法律法规层面告知该公司向企业逐项列明欠薪事实、对应条款及逾期不付的法律后果,让该公司充分认识到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

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设身处地、互谅互让。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执法人员依据用工出勤记录等现有证据,对劳务费具体金额重新进行核算,并结合该公司经营实际状况,建议李某、杨某等7人对付款期限作适当放宽让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5年9月20 日前一次性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补缴被拖延缴纳的社保费用。至此,该起劳务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据了解,2024 年以来,天长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与市人民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以及信访、总工会、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动会商机制,依法依规成功协调处理劳务矛盾纠纷案件 138件,为劳动者讨薪 657.48 万元,有效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切身利益。(刘茂华 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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