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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修改拟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发表于 2025-9-7 20:04: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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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6月27日至7月26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136人次提出的3778条意见。社会公众主要就明确目录调整机制、完善各方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关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等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等。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食品安全法此次修改采取“小切口”模式,急用先行,聚焦突出问题。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聚焦此次修法针对的特定问题,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并处罚款。三是,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的行为,以及未履行相关查验、核验义务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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