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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修订刑法 加强打击网络诈骗等行为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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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阿斯塔纳9月16日电 (记者 单璐)自当地时间16日起,哈萨克斯坦刑法部分修改内容正式生效,新增和调整条款涉及网络诈骗、跟踪骚扰、强迫婚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该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哈内务部官网消息,此次修改加大了对网络诈骗相关行为的打击力度。新条款明确,非法提供、转让或获取银行账户、支付工具、身份识别手段,以及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进行支付和转移资金等行为,将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哈内务部指出,这类行为往往被用于网络诈骗中的资金转移和套现,相关人员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值得关注的是,此类行为过去并未单独入刑,新条款的设立使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更加清晰。

  在打击侵犯人身自由方面,修订内容删除了此前关于“绑架后自愿释放可免除刑责”的规定,意味着今后即便行为人自愿释放被绑架者,也应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刑法新增条款,将“强迫结婚”列为刑事犯罪。处罚幅度从罚金、社会劳动到可判处最高10年有期徒刑不等。若伴随暴力、涉及未成年人或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将从重处罚。

  修订内容还增加了对“跟踪骚扰”的界定。法律指出,违背他人意愿、通过持续拨打电话、尾随、网络监视等方式进行侵扰,即便未涉及暴力,但如造成明显心理伤害,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处罚包括罚款、社会劳动或最长50日拘留。

  哈内务部表示,此次刑法修订是完善该国立法体系、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在预防网络诈骗、遏制骚扰、维护公民权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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