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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卢志坚 谭蕾)“多亏检察机关和司法局的人性化司法,让我能够顺利外出洽谈,这个3000万美元的项目才能最终落地!”日前,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的社区矫正对象权益保障座谈会上,社矫对象、一民营企业负责人华某激动地说。 2024年3月,华某伙同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外地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缓刑。同年9月,华某在居住地张家港被纳入社区矫正对象。 案发后,华某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目前公司发展态势稳健向好。该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在业内具有良好口碑与发展潜力。2024年底,为推进与国外某集团的重要投资项目的洽谈,华某向司法局申请外出,但因在项目洽谈初期,难以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面临审批难题。华某于是主动联系张家港市检察院反映情况。 张家港市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华某入矫后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监督管理,表现良好。目前华某所经营的公司在项目投资竞标者中拥有很强竞争优势,如果项目能中标落地,不仅能给企业带来可观利润,也能服务地方精细化工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区域供应链。 在全面调查核实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2025年2月,张家港市检察院向市司法局提出简化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审批流程的建议,建议和指导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华某请假外出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放得出”“管得住”。 在张家港市检察院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跟踪监管下,此后数月间,华某先后前往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开展洽谈协商,并在行程结束后及时向社矫机构进行销假汇报。2025年6月,该公司与国外某集团成功签订投资意向书,成为该市签约落地的年度重大外资项目之一。 “我们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时,既要维护社区矫正的规范性,也要以司法温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张家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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