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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444)——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理由也须合法

发表于 2011-10-14 10:33: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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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所在公司想将张先生调换到外地分公司工作,但张先生以照顾家庭为由没有同意。老板便打算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张先生急忙来到司法所咨询。
  司法所助理员解娜认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而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方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调整岗位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动,要妥善做好思想工作,不能强行变更也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以,张先生不会因为不同意公司安排到外地工作而被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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