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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随意调岗? 蚌埠劳动仲裁“一纸裁决”为职工撑腰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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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明确支持劳动者合法权益,裁决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并降低工资的行为违法,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利。

这一裁决不仅体现了劳动仲裁机构在化解劳动争议、保护弱势职工方面的积极作为,也为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典型范例。

在案件中,申请人刘先生于2013年入职蚌埠市某机械公司,长期担任服务工程师,并在多地从事企业设备的维修与技术服务工作。2024 年 12 月 30 日,因公司在内部微信群中提出拟降低节假日加班费,刘先生依法提出异议,呼吁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随后,公司部门负责人以其“不适合做客服”为由,要求人事部门调岗。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营销中心发出《关于将员工退回运营管理部的报告》,称刘先生“无法从事目前工作”,将其调回公司待岗,仅提供保卫科保安和维修工两个岗位选择。刘先生多次提出书面异议未果,在刘先生待岗期间,公司仅发放基本工资,致其收入大幅下降。

蚌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认真审理认定,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刘先生无法继续从事原岗位,单方面调岗行为缺乏合理性,降低工资待遇亦无合法依据,因此裁决恢复申请人原岗位,并限期补发 2025 年 1 月至 5 月工资差额16760元。仲裁委通过坚决有力的裁决切实为职工撑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清晰表明,用人单位并不可以任意调动职工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未经协商一致单方变更岗位或降低待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及劳动法律法规。

那么,劳动者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专业人士指出,职工可采取以下途径:第一,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提出书面异议,保留相关证据;第二,向企业工会或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第三,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第四,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社部门提醒,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加班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争议,这些材料将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本案中,劳动仲裁机构秉持公正、依法裁判,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劳动仲裁在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在法治框架内理性维权、依法操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该案也再次警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规范管理才是可持续经营之道。

(张闽生 蔡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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