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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重奖 违法者严惩 四川对一起矿山重大隐患举报兑现22.5万元奖励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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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光友记者骆寓言)“举报属实,奖励22.5万元!”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以下简称“四川局”)向一名实名举报人兑现了今年以来全省单笔金额最高的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金。这笔奖金源自一起性质恶劣的重大事故隐患案件---川东某改扩建煤矿在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情况下,仍通过“图纸造假、临时密闭、监控断传”等方式,隐瞒1193采煤工作面多项作业,险些酿成系统性风险。

2024年12月27日,四川局值班室接到一通实名电话。举报人直指川东区域“某煤矿图纸造假、隐瞒工作面”,并提供了大致巷道位置、作业班次等关键信息。接报后,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会同地方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矿进行了现场核查。

涉事煤矿为改扩建矿井,于2023年5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开工令,计划建设工期22个月。但由于其采矿许可证已于2025年1月30日到期,该矿自到期后一直处于“一停四不停”状态,即停止建设但保持通风、排水、供电、 安全监测等基本系统运行。

调查发现,在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该煤矿采取多种隐蔽手段,蓄意隐瞒1193采煤工作面的多项作业活动,包括风巷维修、运输巷掘进、切眼掘进扩刷,以及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等关键设备的安装作业。为掩盖违法行为,该矿采取了不上报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布置图,违规设置临时密闭,以及故意不上传安全监控数据等方式,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经过多次现场核查与证据固定,联合调查组认定,该煤矿的行为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即“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该行为具有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调查组当场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该矿立即停止一切建设施工活动,并对其立案调查。2025年3月30日,四川局依法对该煤矿实施严厉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15日,对煤矿企业处罚款150万元,对煤矿矿长个人处罚款10万元,合计处罚金额高达160万元。

根据《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查实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按15%比例测算最终核定奖励22.5万元。日前,四川局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兑付,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举报是发现矿山安全隐患的重要途径,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重要补充。四川局始终旗帜鲜明地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坚决做到“应奖尽奖、及时兑现”。

四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处罚与奖励金额均创四川近年同类案件新高,体现出监管部门对“吹哨人”制度落地见效的坚定态度。“下一步,建议在奖金兑现速度、举报人终身保密、反打击报复条款执行等方面继续加码,让‘不敢瞒’成为企业红线,让‘愿意报’成为社会共识。”

目前,该矿停产整顿已结束,但复产验收须报经四川局“回头看”通过后方可复工。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保持矿山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重大隐患“零容忍”,对瞒报谎报“零放过”,并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50热线、四川局官网等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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