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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建议权”“叫停权”,这两把“尚方宝剑”赐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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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建议权”“叫停权”,这两把“尚方宝剑”赐得好!


■邢承木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对安全总监制度作出进一步完善,首次赋予安全总监对9类重大安全生产决策的否决建议权。同时,赋予了安全总监“叫停”的权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直接作出停止作业或应急撤离的决定。
“尚方宝剑”象征决断权与权威性,是守护底线的关键力量。在安全生产领域,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短视思维,让安全管理沦为“软约束”,安全管理人员常因缺乏话语权无力干预风险。赋予安全总监“否决建议权”与 “叫停权”,如同两把锋利的“尚方宝剑”,既让安全管理者有了履职底气,更给企业安全生产装上两道坚实“保险”。​
安全是企业不可逾越的底线,更是长远发展的根基。现实中,不少企业将安全投入视作“额外成本”,为追求短期利润压缩开支、简化流程,最终酿成悲剧。2024年1月20日江苏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粉尘爆炸事故便是典型。该企业为省成本,擅自将湿式打磨改为干式作业,让除尘设备长期无水运行,最终引发爆炸,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83万余元。这场悲剧证明,忽视安全的效益如同空中楼阁;而规范落实安全管理的企业,既能规避风险,更能凭安全口碑赢得信任与支持,这正是安全转化为长远效益的写照。​
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屡屡失灵,核心症结在于安全管理人员缺乏话语权与干预权。不少企业安全岗沦为“摆设”,面对违规决策只能口头提醒,面对违规操作难以强制制止。燊荣公司180多名员工规模下竟未设专职安全员,管理层无视法规标准,使安全风险失管失控,出事是必然。为安全总监配上“否决建议权”这把“尚方宝剑”: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建设项目、设备更新等 9 类重大决策前,必须征求安全总监意见;若安全总监提出有依据的不同意见,决策需重新论证。这从制度层面赋予安全总监“说不”的权力,让专业意见成为重大决策“必答题”,从源头阻断“拍脑袋”决策的隐患。​
如果说“否决建议权”是事前防范的“尚方宝剑”,“叫停权”则是事中处置、守护生命的关键利器。应对突发事件,时间就是生命,紧急时刻层级汇报的延迟可能酿成惨剧。燊荣事故中,初始爆燃后现场人员未及时撤离,反而继续生产,最终引发二次爆炸扩大伤亡。赋予安全总监“叫停”权力,既可阻止纠正违规行为,更能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无需请示直接决定停工或撤离。这一“现场决断权”打破层级壁垒,让安全总监能快速切断危险链条,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成为一线安全“最后防线”。​
两把“尚方宝剑”的落地,离不开制度刚性支撑。山东新规从任职资格、管理机制、待遇保障构建全链条体系。国企安全总监实行委派制,非国企安全总监需经监管部门核准;要求安全总监待遇不低于同级副职,同时建立年度报告、即时上报机制,确保权力不滥用、责任不虚化。只有让安全总监“有地位、有权力、有保障”,“尚方宝剑”才能“出鞘有力”,让安全制度从“纸上规定”变为“实际行动”。​
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制度创新永远在路上。为安全总监配备“否决建议权”与“叫停权”,本质是将“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规范。这两把“尚方宝剑”,既是对劳动者生命权的敬畏,更是企业行稳致远的保障,为全国安全生产制度创新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山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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