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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毒办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 防范制毒物品和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及设备流失

发表于 2025-11-11 06:57: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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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25年11月11日 第 10 版)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张天培)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依法加强对制毒物品的管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向全社会发布《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制毒物品和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及设备流失的通告》。通告共13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制毒物品犯罪、制毒共犯、偷逃税款犯罪、走私犯罪、网络信息发布以及反洗钱和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以及针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物流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关于防范制毒物品相关违法犯罪的要求,以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从事经营活动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境外法律风险,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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