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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专利收益1万元,我个人就能分2000元”

发表于 7 天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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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章岑)11月6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首批共享专利签约仪式,两名一线职工的发明创造专利与转化单位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共享专利权。

“以往,专利权归公司,个人最多拿到一次性奖励。现在不同了,专利权由职工和公司共享,每次专利获取收益后,我们个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参与分成。”国网南京供电公司职工陈昊成为新政策首批受益人之一。

陈昊团队此次签约的项目名为“一种直流回路故障诊断专利技术”,由陈昊等3人完成。根据所签技术许可合同约定,这一共享专利的权属比例为:公司占71%,陈昊占20%,另外两人分别占4.5%。陈昊告诉记者:“如果成果使用单位支付1万元技术使用费,团队参与分成,也就是专利收益1万元,我个人就能分2000元。合同约定3年,到期后再协商是否续签。”

这次共享专利签约,源于国网江苏电力于2024年10月出台的《职工发明创造与公司共享专利权管理规定》。为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热情,该规定提出,职工自主开展、自发研究为主要形式的创新成果由公司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共享。

规定出台后,公司工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动员申报、联系确定拟转化签约单位、评审验收等工作,直至促成本次签约。国网江苏电力工会生产生活部部长睢彬介绍,规定所说的“职工创新成果”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不是公司正常要求的工作任务,而是职工自发且主要利用业余时间,依靠个人研究和投入取得的成果。

“这是‘共享专利权’制度的一次大胆探索,真正让创新者多得。”国网江苏电力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将持续完善共享专利申请审核、权属划分、收益分配等全链条工作流程,落实共享专利收益分配和荣誉奖励支持政策,切实让更多投身创新的职工有荣誉、有收益、有成就。

现场见证签约的江苏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专利权’制度让职工以产权共享形式获得创新收益,走出了一条职工从‘成果创造者’变为‘价值共享者’的新路,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务实举措。”

“这是对我们一线职工搞创新创造的极大鼓励。”国网宿迁供电公司年轻职工王哲凡是首批签约的另一个项目的独立完成人。根据协议,约定专利收益的38%将归他个人。

当天下午签约仪式后,国网江苏电力随即举办了第二批共享专利评审会,更多职工正在参与到项目申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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