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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

发表于 2025-11-21 09:2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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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全媒体记者  宁黛艳)11月20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打造一支专业过硬、服务规范的医疗护理员队伍,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是对需要照顾的人群从事生活护理,并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的人员。方案明确,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在培训管理方面,方案要求,拟在本省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含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和患者自聘护工),应在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和外省市来省务工人员等人群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两部分。其中,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课时,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鼓励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等级认定,考核通过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对符合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规定的培训对象,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方案提出,各地要积极创新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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