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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 静)近日,开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开封市校园餐“三单”管理工作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校园餐“三单”管理工作法,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为校园餐安全筑牢“防护网”。
《方案》中明确的“三单”,是由《日常检查记录单》《发现问题交办单》《整改情况报告单》组成的监管体系,三者环环相扣,形成“检查—交办—整改—验收—核实—闭环”的完整监管链条。
《日常检查记录单》是监管起点,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餐管理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后如实填写,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经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留存,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依据。
《发现问题交办单》是问题传导的核心,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后,以该单据形式明确问题清单、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关键信息,正式反馈给学校或供餐单位,确保问题指向清晰、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发放台账实现全程可追溯。
《整改情况报告单》则是整改验收的关键凭证,学校或供餐单位完成整改后,需详细说明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经校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发市场监管部门,最终由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形成监管闭环。
此次“三单”管理工作法的适用范围,涵盖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无论是学校自营食堂、承包经营食堂,还是为学校提供餐食服务的校外配餐单位,均被纳入“三单”管理体系,实现校园餐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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