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劳动报记者 陆燕婷)11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解读《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内容。
市药监局副局长郭术廷介绍,《若干措施》明确的改革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承接国家改革试点任务;二是上海主动创新改革举措;三是实施全链条服务创新;四是发挥部门协同机制,深化“三医”联动;五是推进审批提质增效,切实做到“监管促加速”。
市药监局副局长赵燕君介绍,《若干措施》从支持研发创新、深化国家改革试点、提升审评审批质效、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6方面,提出22条举措。
“四个聚焦”,包括:聚焦监管改革,激活企业发展动能,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产业创新,主动提升服务效能,实现监管促加速;聚焦审批提速,加快推动产品上市应用,增加企业获得感;聚焦融合引领,强化标准科技双轮驱动,抢占新赛道。
上海将加快创新产品从研发到使用高效对接。对企业创新药械收费编码申请提前指导和资料预审。按照“应配尽配”原则,及时配备使用“新优药械”产品。进一步优化临床急危重症抢救不可替代新药的入院流程,逐步实现由3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
推动药品审批提速。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临床试验审批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需要核查检验的化学药品补充申请审批时限缩短为60个工作日,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上海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以更快的审评速度、更优的服务质量、更开放的政策环境、更协同的区域合作,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资本和人才向上海集聚,助力上海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