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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2025年12月02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近日,天津市委金融办印发《天津市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30年末,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力争达到2.8万亿元,全力构建配套完善、稳健规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发展体系。 《方案》围绕融资、司法、人才、业务创新等十大领域推出28项重点工作举措,全方位推动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构建“融资+司法+人才+政策”四位一体的支撑体系。融资端,积极争取银行业专项融资政策,支持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资产证券化(ABS)、绿色债券等多元方式直接融资,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租赁资产盘活引导基金;司法端强化金融商事审判协同,完善“专业调解+商事仲裁+司法审判”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法庭提供专业化司法保障;人才端聚焦核心人才需求,支持开展租赁业人才评选,为合规优质企业提供人才激励与服务便利,同时加强高校租赁专业建设和行业公益培训;政策端则推出外币借款、外币租金收取、租赁物正面清单拓宽等创新举措,探索航空发动机等设备海关异地监管试点。 《方案》还提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租赁聚集区,建设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国际船舶租赁中心、全球出口离岸租赁中心和绿色租赁高质量发展区,深化跨境租赁业务创新,支持国产高端装备通过租赁方式“走出去”。 近年来,天津推动租赁和保理等特色金融行业创新发展,建立了涵盖法律、监管、外汇等全方位配套制度,率先探索推出保税租赁、离岸租赁、绿色租赁等几十种新的业务模式;开展司法、外汇、海关等多方面创新试点,出台国内首个绿色租赁和绿色保理团体标准。 2024年末,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资产规模超2.3万亿元,船舶海工等跨境租赁业务全国占比90%以上,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优势进一步巩固,融资租赁已成为天津金融一张名副其实的“金字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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