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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东娜(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以“村BA”“村超”“村播”“村舞”等为代表的“村字号”文体活动植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突出群众主体地位,不仅满足了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带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文化的力量点燃乡村全面振兴的蓬勃生机。 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发布的《全国“村字号”文体活动情况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农村累计举办各类文体活动超过220万场,覆盖24种类型,农民参与率达73%。“十四五”时期,网络浏览量破10万次的“村字号”累计实现经济效益436.1亿元,其中,2025年“村字号”预计实现经济效益142.8亿元,较2021年增长58倍。 “村字号”文体活动植根中华农耕文明,激发出乡土民情蕴藏的文化能量。农耕文明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村字号”文体活动立足传统农耕文化,通过节日庆典、地方戏曲表演、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挖掘乡土文化和风俗民情中蕴含的道德教化功能、社会治理效能和深厚文化底蕴,使中华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在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焕发出旺盛活力。例如,贵州“村BA”现场的侗族大歌、湖南“村厨”背后的苗绣工艺、江苏“村跑”现场的农民版画等,“村字号”文体活动运用创新手段,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一个火热平台。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创新,可以通过内容上再创作,融入当代社会议题和主流价值观,使传统的习俗典故更具时代意义和社会价值。在形式上可以将古代文化与现代元素相结合,通过音乐、舞蹈、戏剧等形式重新演绎,使传统文化更符合当代人的审美和需求。“村字号”文体活动还要在数字化展示上下功夫,与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相结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让观众能够身临其境地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参与感和代入感。 “村字号”文体活动深化农文旅商融合,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文化动能。打造“村字号”品牌标识,可以将乡村地区的农业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促进不同产业间的融合协同发展,增强农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一池春水。农文旅商融合发展,通过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将历史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农业景观、农业生产过程、农村生活体验等与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相结合,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文化创意产业,再借助品牌服务、市场营销等商业手段,将当地的特色产品销售到更广阔的市场,形成品牌效应,提高附加值,增强竞争力,使乡村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不过也应该看到,目前农文旅商融合发展模式同质化问题突出。打造“村字号”品牌,首先要明确主题和特色,根据当地的文化禀赋、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确定主题和定位,突出独特性、强调差异化,更好地吸引目标人群。在农文旅商融合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过度商业化会稀释文化内涵,影响社会效益。此外,农村地区如果缺少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条件,会导致项目管理和创新发展受限,可持续性动力不足,因此,以实打实的措施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也不可或缺。 “村字号”文体活动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激活农民全面发展的文化力量。“村字号”文体活动主要是由群众发起、组织、参与的乡村文化活动,具有显著的农民主体性。以农民为主体,要更看重他们作为文化传承者和社会创新者的角色,以文化赋能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通过文化赋能提升,可以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解和传承地方文化精髓,主动将地方文化创新融入农业生产、产品开发和乡村治理中,创造出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品牌和产业样态,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村字号”文体活动为乡村振兴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在组织方式上要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参与性,处理好与政府、市场的关系。不断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政府在“村字号”文体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引导和支持角色,可以通过培训指导,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等,指引“村字号”文体活动的目标方向,实现“村字号”文体活动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适度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活动的质量和规模,不过,需要注意避免过度商业化对活动公益性和农民参与性的负面影响。“村字号”文体活动承载着乡村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农民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这种模式正在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实践范式。 《光明日报》(2025年12月03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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