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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新规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发表于 前天 10: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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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骆寓言)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领域迈出了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重要一步,为全面提升全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全省将建立健全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制定主体,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中,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则涵盖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等编制的应急预案。

《办法》规定,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办法》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水平。省应急管理部门将负责统筹省级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建设,规范应急预案数据标准,推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应急预案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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