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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田秀才”评职称激活乡村工匠“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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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人报》(2026年01月16日 第A2版)
  胡建兵
  近日,辽宁省发布 《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拟设置初级、中级、副高和正高四个职称级别,将 “土专家”“田秀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 (2025年12月28日中新网)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或服务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在全国总人口中占绝大多数。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土地的集约承包经营,大宗农产品参与市场流通和竞争,许多地方的农业生产开始走向社会化、现代化。这个时候,迫切需要一批有文化、懂技术的专业农民。在农产品加工、传统技艺制作等方面也迫切需要更多的人才来带动和传承。乡村如果没有人才,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实施,再好的资源也难以利用。辽宁省让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列入评职称之列,这是实现农业科技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农村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高级四个级别,设置农村种植、农村养殖、农村农产品加工、农村农业机械等多个评审专业。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改革,在具体评价标准方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农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农业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对于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重点评价技能技艺掌握程度和在农业技术推广、带头致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贡献。这种评价体制无疑是一条有效提高农民文化和科技能力的途径,保障新兴产业对农业科技的需求。
  把职称评定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技术推广、培训带动等指标相结合,有助于引导农村人才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这不仅是对个人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在乡村培育的积极倡导。一旦获评职称,这些 “田秀才”在参与项目申报、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时将更具底气与公信力,进而形成 “培养一人、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
  当然,评职称不是终点。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构建扶持体系,让取得职称的乡村工匠在信贷、税收、项目、培训等方面获得实质支持,将其优先纳入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参与科技评审与示范评选,使其真正成为乡村振兴中的 “技能领头雁”。唯有让农村工匠感到发展有空间、事业有前景,才能激励更多年轻人投身农业、扎根农村,在田间地头锤炼技能、传承技艺。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尤其在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开展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为乡村工匠的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开辟了新路径,也为全国各地培育新时代农村工匠队伍提供了有益借鉴。让 “土专家”获得社会认可,让 “田秀才”赢得职业尊严,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石必将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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