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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 俜(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场反法西斯同盟国与法西斯轴心国之间的正义与邪恶之战。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不仅终结了法西斯主义的暴行,而且奠定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今天,日本仍未正确反省其侵略历史,新任首相高市早苗上台伊始即发表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涉台错误言论、妄议“集体自卫权”、觊觎突破“无核三原则”,公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战中国核心利益,挑战建立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果实基础上的战后国际秩序。面对当前变乱交织的国际局势,为维护历史正义和历史真相,有必要从国际法角度厘清日本军国主义罪行和日本的战败国义务,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卷土重来。 战后秩序的国际法基石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共同构成二战后重建东亚秩序和世界秩序的国际法准则,也是日本将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一切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归还中国的国际法依据。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会晤后发布《开罗宣言》,宣布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大盟国将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家一道,“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宣言还声明:“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归还中国;“使朝鲜自由与独立”。宣言确认了中国收复这些地方的神圣权利。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签署《波茨坦公告》,表达盟国“对日本全面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的决心,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否则“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而日本之本土亦终必全部残毁”。公告提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公告坚持援引《开罗宣言》的条款,重申剥夺日本掠夺的领土、解除其武装、制裁战犯、实行占领等打击军国主义的措施。苏联8月8日对日宣战后,声明加入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在向全国广播的诏书中表示接受四国的联合公告,即《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宣告无条件投降,全面承认并履行《波茨坦公告》条款,无条件将其侵占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 总之,上述三个重要文件在内容上形成完整的法律和法理链条,明确了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事实和战败国地位,宣告了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惩罚的具体措施,共同构成二战后重建东亚秩序和世界秩序的国际法准则。 惩处战犯的国际司法先例 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必须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是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共识。1946年1月19日,盟军最高统帅总司令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期间,由中、苏、美、英、法等11个国家的法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了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法规罪、违反人道罪的日本甲级战犯,判处7人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 但与同时期针对纳粹德国的纽伦堡审判相比,东京审判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清算不够彻底,相当数量的战犯逃脱惩罚,日军实施的细菌战、细菌活体实验、化学武器战等暴行未被纳入。 作为二战后国际刑事司法体系的标志性实践,东京审判与纽伦堡审判一起开创了通过国际司法程序追究战争罪犯个人刑事责任的先例,对于惩办战争罪犯、铲除军国主义残余、抚慰战争受难者具有重要的法理和历史意义。两场审判拓展了惩治战争犯罪的国际法原则,在司法程序性管辖权和法律适用方面具备充分的法理基础,其合法性根基在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范式,为推动战后国际刑事司法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日本自明治维新后,对外扩张野心膨胀,发动了一系列对外侵略战争,朝野各界军国主义思潮盛行。东京审判将种种骇人听闻的战争暴行公之于众,将日本军国主义罄竹难书的罪行大白于天下,用历时两年半的庭审和大量确凿严谨的证据,对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进行了应有的惩处,伸张了正义,代表了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人民的共同愿望。战后死灰复燃的日本右翼势力,长期淡化、否认甚至美化侵略历史,妄图用错误的二战史观诋毁东京审判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这恰好证明东京审判的历史结论和历史认知,已经成为遏制日本右翼翻案的法理性和制度性屏障。 战败国身份下的“和平宪法” 麦克阿瑟领导下的美国占领军当局接管了战败后日本的一切最高权力,推行旨在清除军国主义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改革。1947年5月3日,由美国占领军当局主导制定、经日本政府稍加修改和日本国会审议后的《日本国宪法》正式实施。这部宪法共11章103条,标志着日本从战前的军国主义国家转向现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制国家,天皇权力被架空,仅为日本国家与国民的象征角色。宪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这部宪法被第九条赋予浓厚的和平主义色彩,因而又称为“和平宪法”。第九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战胜国为防止军国主义东山再起而对战败国施加的制度约束,也是日本为早日重归国际社会不得不做出的法律承诺。 “和平宪法”促使战后初期日本走上经济重建、高速发展的和平轨道。然而,随着美苏冷战拉开帷幕以及朝鲜战争的爆发,在美国支持下,日本以宪法不否认“自卫权”为由,建立“警察预备队”,到1954年7月改编为拥有陆海空三军的“自卫队”。“和平宪法”的非武装原则在冷战的现实需求下名存实亡,此后,日本通过重新解释“自卫权”的方式不断突破宪法第九条的限制,与“和平宪法”的精神背道而驰。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打着为国际新秩序作出“更大贡献”的旗号,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时机,实现了自卫队运输机、扫雷艇的海外派遣。2001年,小泉纯一郎内阁借“9·11事件”通过了《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开辟了战争期间日本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道路,使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展到了全世界。2006年起先后四次出任首相的安倍晋三,在任期间以删除宪法第九条作为核心政治任务,制定“修宪”时间表,解禁集体自卫权,抛弃“专守防卫”政策,虽未达成“修宪”目标,却进一步削弱了第九条对日本军事扩张的约束。本质上,宪法第九条是阻止日本军国主义复辟的宪法保障,“修宪”不仅仅是日本的国内法问题,而是涉及战后东亚秩序能否得到维护的问题。日本右翼势力将“和平宪法”置于岌岌可危的境地,给东亚地区稳定与世界和平发展带来严重威胁。 防止军国主义复辟的“敌国条款” 深刻反省军国主义犯下的战争罪行,是日本作为战败国必须遵守的国际法义务。然而,军国主义难以从日本的文化基因中连根拔掉。战后以来,日本始终没有彻底反省侵略历史,滋生军国主义势力的社会基础仍然存在。 1945年,反法西斯同盟国在制定《联合国宪章》时,为防止法西斯国家再度发动侵略战争而订立了约束性的“敌国条款”,由宪章第53条、第107条和第77条1项(丑)款共同构成。第53条规定:如果二战中的战败国重新走上对外扩张的侵略道路,任何区域组织只要“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就可以对其使用武力,而无需安理会的授权。第107条规定:战胜国可以不经联合国授权对二战中的敌国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第77条1项(丑)款则是关于从敌国割离领土可被托管或处置的规定。尽管有成员国建议删除“敌国条款”,尤其是到20世纪90年代,日本等国为谋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加大了删除“敌国条款”的外交努力。但删除“敌国条款”的程序从未启动。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讲,“敌国条款”仍然是《联合国宪章》的内容。 事实上,今天日本的“敌国”身份并不取决于宪章中仍然保留的条款,而是取决于日本自身的选择。当日本竭力否认《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对日本的束缚,极力突破东京审判、“和平宪法”对军国主义的压制,就是选择与历史真相和正义为敌。当日本漠视国际道义,执意为侵略战争翻案,肆无忌惮地追求“军事正常化”,就是选择与反法西斯同盟的战胜国为敌。从这个角度而言,“敌国条款”不只是敲打日本右翼势力的条文,更是确保二战史观不被歪曲、篡改的法律武器。 构成中日两国关系基础的四个政治文件 中日1972年邦交正常化以来,共有四个重要的双边政治文件,即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的《中日联合宣言》和2008年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四个政治文件规定了中日关系健康发展所必须遵守的各项原则,构成两国关系的政治法律基础。 《中日联合声明》提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以严格遵守”。 《中日联合宣言》全面总结了两国交往历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双方认为,正视过去以及正确认识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重申过去三个政治文件构成中日关系稳定发展和开创未来的政治基础,确认继续恪守三个文件的各项原则。 四个政治文件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而明确的。日本政府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意味着必须放弃错误的“台湾地位未定论”。高市早苗在国会答辩中公开发出试图武力介入台湾问题的信号,是日本右翼势力顽固推行“以台制华”战略长期化、激进化的产物,暴露出日本军国主义残渣余孽的冒险性和威胁性,敲响了地区乃至全球和平与安全的警钟。 亚太地区曾经遭受日本侵略的国家和人民,应该联合起来反对日本右翼势力对历史正义的公然践踏,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应该高度警惕日本军国主义铤而走险。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历史警示人们,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只有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才能维护共同安全,消弭战争根源,不让历史悲剧重演!”坚持正确二战史观,捍卫战后国际秩序,坚决打击为军国主义招魂的逆流,不仅关乎对历史的尊重,更指向国际社会和人类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19日 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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