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2|回复: 0

新规要求:新建小区必须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发表于 7 天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光明日报北京1月28日电(记者杨舒、张胜)近日,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当前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地难、成本高”的突出痛点,出台政策“组合拳”。
  其中明确要求,我国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配套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从规划源头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功能符合实际需求,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缩小建设规模。
  同时,明确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用房及闲置校舍、社区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享受核心优惠,主要是享受五年过渡期政策,转型期间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增收土地价款;简化规划调整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其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进行优化,以满足养老设施的日照、通风、适老化改造等需求。
  在农村地区,支持优先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办公用房、校舍、厂房等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土地收益可留存村集体用于改善农村养老条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办、合资合作、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支持村民以闲置农房出租、入股等形式,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
  在用地支持上,对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可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做到应保尽保;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应方式,还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旨在通过强化用地等要素保障,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的制度性成本,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29日 10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6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